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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2018年08月22日来源:市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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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4,407.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68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50.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36.46万元。

  2.事业收入4547.68万元,主要是2017年10月划入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苗木等收入。

  3.其他收入720.89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和划入单位科研经费等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4,452.52万元,主要是采购项目结转和工程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6921.47万元,增长760.33%,主要原因: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转到市执法局,并由市执法局统一编报决算。

  (二)支出总计53,037.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371.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9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9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7.24万元。

  2.项目支出28,666.15万元,主要包括绿化维护养护、工程改造、市容环境整治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6549.28万元,增长717.39%,主要原因: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转到市执法局,相关资金也一并划转,由市执法局统一编报决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369.91万元

  主要是工程、货物等项目按合同约定尚未验收、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0372.19万元,增长1039.6%,主要原因: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转到市执法局,由市执法局统一编报决算,划转项目结转结余和划转单位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8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3.76万元,项目支出26,571.51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97%。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85.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762.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7.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8.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4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18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762.38万元,包括:

  (1)机构运行支出235.5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公益研究42.35万元,主要是芳香植物及重点实验室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结转资金,在2017年执行,完成2016年预算的100%。

  (3)转制科研机构484.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职工绩效和未休假补贴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5万元,包括:

  (1)文物保护102.75万元,主要是油饰及防雀网工程等项目支出。该项目是2017年以前项目,资金在2017年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97.6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6.09万元,主要是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金改革,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统发。

  (2)事业单位离退休2,206.1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划入的差额事业单位自行负担的离退人员工资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4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养老金改革后追加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8.3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07.19万元,主要是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

  (2)事业单位医疗441.1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5.节能环保支出123.78万元,包括:

  (1)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3.78万元,主要是大辛渗滤液处理场建设工程前期项目支出。该项目是2017年以前项目,资金在2017年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40,269.4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6,972.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职工绩效和未休假补贴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25万元,主要是房屋租赁、小招贴整治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划入的“小招贴整治”项目资金。

  (3)城管执法支出1,014.86万元,主要是市容环境整治、网络维护及租赁费、办公楼租赁费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4)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支出4,212.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清福陵节日祭祀表演费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160.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警示设施购置费、GPS对讲机频道使用费及绿地无主井盖恢复等项目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绿地恢复费在2017年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476.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道路恢复费、冬季融雪剂采购、大辛垃圾场雾炮车采购、大辛渗滤液储存池围堰加固工程、环卫工人”换三新”专项等项目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项目的结转结余在2017年支出和追加的2017年相关城建项目资金。

  (7)城乡环境卫生支出7,333.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垃圾场运行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职工绩效、未休假补贴和2017年相关城建项目等资金。

  (8)城市建设支出635.34万元,主要是分类垃·圾桶采购等项目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安排预算收入31.2万元,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资金在2017年支出。

  (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0.19万元,主要为市容环境整治项目支出。该项目为当年追加预算项目,用于全市市容环境整治支出。

  (10)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20万元,主要为艺术大厦和科学宫亮化工程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合同进度支付工程款,尾款待结算审定后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505.18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016.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2)购房补贴488.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8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1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64.76万元,增幅64.58%,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转到市执法局,相关费用及资金也转入市执法局,由市执法局统一编报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对比口径差异造成数据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均为零。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招待,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累计27人次。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2017年公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是原城建局划入单位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4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均为零。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加油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64.61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入到市执法局,由执法局统一报决算,故比上年车辆运行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新增)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1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7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74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4.64万元,比2016年增加947.91万元,增幅114.66%,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原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能、人员以及下属17家预算单位划转到市执法局,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及资金也转入市执法局,由市执法局统计编报2017年决算,因机关运行经费对比口径差异造成数据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0.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3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其他用车17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执法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资金646.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4.3%,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是采购申报、立项、审批的时间较长,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较缓,因合同约定需要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验收期跨年造成项目资金结转。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预先开展前期准备,年初预算批复后尽快开展政府采购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审批,加快采购招标和项目实施进度,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