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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
2018年09月11日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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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1532.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797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6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07.1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108.76万元,主要是部队拨付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经费及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453.32万元,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转经费5618.7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及培训经费148.4万元、养老服务改革补贴5162万元、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经费2573.78、沈阳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慈善救助项目840.41万元、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基础工程改造、综合楼维修改造221.78万元、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专项经费201.61万元、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和大龄孤残儿童就业指导基地改造及设备购置等经费685.72万元等、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经费244.10万元、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火化设备燃料油改气工程、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及殡仪服务楼消防施设改造工程等经费587.44、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收入核对基础信息化建设经费93.22万元等。

  (二)支出总计176842.5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34.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1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6.32万元。

  2.项目支出163007.67万元,主要包括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工资、采暖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安置经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服务用房购置及日常维修经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安置经费;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维修改造经费;慈善救助专项经费;骨灰海葬补贴经费;居民殡葬服务专项经费;流浪乞讨救助人员专项经费;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养员专项经费;沈阳市社会福利院养员专项经费;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生活费、保险费等经费以及救灾救济物资仓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演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老龄工作等各项民政工作开展所需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689.92万元

  主要原因是: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用房选址困难,有房源的地区接收的军休干部居住人员数量不确定,房屋建筑结构及面积不符合活动用房需求,国家拨付的购置经费与属地商品房价格有差价,需与地方政府协调价格,所以活动用房购置经费支出周期长,形成结转资金;改造项目由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到验收结算的周期较长,经费无法在当年全部支出,形成结转资金;由于涉及的部门和环节较多、手续复杂,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能完成采购程序,影响支出进度,形成结转资金;部分项目质保金需在质保期到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形成结转资金;退休人员年中转至社保开资,年末财政未将结余的退休人员工资经费收回,形成结余资金。

  结转和结余资金金额较大的项目有:部队拨付的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转经费4089.9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办公用房购置经费415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158.06万元;中央拨付的助老专项经费697.40万元;养老责任险经费147.9万元;以前年度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收回专户300.6万元;数字民政软件开发经费470.8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及管理教育经费182.30万元;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维修改造经费260.34万元;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慈善救助专项资金378.55万元;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经费100.18万元;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活动乐园、改造箱式变电站、增设1-3#楼岗位服务标识、维修康乐设施及购置教学康复设备经费等157.64万元;沈阳市社会福利院公共走廊、残疾人通道、卫生间和排水坡改造等经费146.29万元。

  2017年收入总计191532.41万元,较2016年收入总计209249.02万元减少17716.6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部队拨付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安置经费较上年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2017年支出总计176842.50万元,较2016年支出总计176455.44万元,增加387.0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为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17年虽然收入总计较上年减少,但支出总计较上年有所增加。

  2017年结余结转14689.92万元,较2016年的32793.58万元减少18103.66万元,减少55.2%。原因主要是:减少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民政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9.60万元,项目支出156753.53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48%。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83.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3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4.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56万元,其他支出11697.67万元。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47万元,包括:

  (1)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24.76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2)博物馆96.71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物业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37.6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360.40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沈阳市民政事业管理处、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沈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托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1%,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44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事业管理处殡葬改革宣传、行业法律顾问、公墓市场管理公告等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项目支出结余资金退回市财政局。

  (3)机关服务84.93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沈阳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核算业务专项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5%,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4)拥军优属210.20万元,主要是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所发生的双拥、优抚专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项目支出结余预算资金退回市财政局。

  (5)老龄事务89.47万元,主要是沈阳市老年康乐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敬老月”活动经费等支出;沈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印发老龄工作刊物、宣传老龄事业等专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预算。

  (6)民间组织管理70.82万元,主要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购买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组织负责人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4.31%,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升级资金。

  (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7.43万元,主要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专项经费、界桩维护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9%,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了上年结转资金。

  (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80万元,主要是基层政权培训经费等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部队供应139.72万元,主要是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以及维修改造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2%,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了上年结转资金。

  (10)其他民政管理事务386.70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对外窗口服务经费、宣传公告费、临时工经费、救灾物资采购经费、数字民政软件开发经费、民政业务印刷经费、养老服务平台软件开发经费、办公楼维修维护经费;沈阳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信息化维护费等;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临时工经费及直属福利企业离休干部活动费特需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了上年结转资金。

  (1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8.79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沈阳市民政事业管理处、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沈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托管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年中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开资。

  (12)事业单位离退休1175.71万元,主要是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沈阳市殡仪车辆管理调度中心、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沈阳市殡仪馆、沈阳市救灾救济物资管理服务中心、沈阳市老年康乐服务中心、沈阳市减灾中心、沈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家基本养老金,但年中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开资。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18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2017年年中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未纳入年初预算文本。

  (1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43.19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物业费、临时工经费、绿化及日常维护经费、烈士资料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及烈士家属接待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物业费用省拨资金支出。

  (15)退役士兵安置147.3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9.11%,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按实际接收退役士兵人数请拨和支出预算资金,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

  (16)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33354.74万元,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工资、采暖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安置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预算按照预计接收的休干人数编制,决算支出按照实际接收人数和中央拨款情况支出。

  (17)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4744.85万元,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安置办公室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服务用房购置及日常维修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开资。

  (18)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3.40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培训经费等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

  (19)儿童福利1893.51万元,主要是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养员房舍和锅炉维修经费、为养员购买食品和服装等经费及临时工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20)老年福利1694.19万元,主要是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费养员(三无老人、荣军老人、残障养员)专项业务经费、物业费、临时工经费及日常维修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上年结转资金。(21)殡葬5537.60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殡仪车辆管理调度中心、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沈阳市殡仪馆等殡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遗体接运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殡葬业务专用材料购置经费、物业费、临时工经费、火化炉维修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2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48.85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托管中心正常运转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沈阳市救灾救济物资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仓储专用材料购置经费、办公楼及救灾储备仓库维护及消防经费、救灾物资运费及物业管理经费等支出;沈阳市减灾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经费等支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网络租用费、核对工作专项经费、临时工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2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74.56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伙食费、生活必需品、医疗费、护送费、过往救济费、火化公告费、教育费、救助楼维修经费、物业费及临时工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42%,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省拨预算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

  (2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2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改扩建工程等支出0.82万元;免除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助经费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8%,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资金,追加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预算,未执行家庭暴力救助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82万元,包括:(1)行政单位医疗147.6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沈阳市民政事业管理处、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沈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存在结余结转资金。

  (2)事业单位医疗211.31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沈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沈阳市殡仪车辆管理调度中心、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沈阳市殡仪馆、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托管中心、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沈阳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沈阳市救灾救济物资管理服务中心、沈阳市老年康乐服务中心、沈阳市减灾中心、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沈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员医疗补助295.86万元,主要是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健康体检经费等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年中追加此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120.00万元,包括: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地名标志设施维护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651.5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537.91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存在结余结转资金。

  (2)购房补贴113.65万元,主要是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职工货币化购房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11697.67万元,包括: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697.67万元,主要是回龙岗公墓改扩建工程1004.08万元、养老责任险经费290.49万元、养老服务改革补贴4464.60万元、社会工作者培训26万元、沈阳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慈善救助专项经费1432.62万元、沈阳市民政事业管理处骨灰海葬补贴429.60万元、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专项经费221.20万元、沈阳市儿童福利院消防设施及各项维修改造经费及养员专项经费1609.76万元、沈阳市社会福利院消防改造工程及两节救助经费227.19万元、沈阳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托管中心被托管残疾职工生活费、保险费及采暖费1402.65万元、沈阳市回龙岗革命公墓绿化和油改气工程经费587.44万元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7%,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3.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99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7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1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4%,主要是积极压缩行政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65.26万元,下降15.96%,主要是积极压缩行政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9.99万元,主要用于赴英国、台湾等地差旅费等支出,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长104.39%,主要原因是出国公务的目的地和经费需求不同。

  2.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等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59批次,436人。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是积极压缩行政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84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减少16.38万元,降低30.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3.13万元,降低15.31%,主要原因是积极压缩行政成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5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67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81万元,比2016年增加82.62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1%。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12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9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5个,涉及资金188775.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和完整性不足;二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存在未完成预算的项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编制预算时完善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合理把握支出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