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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沈财非〔2022〕70号
2022年03月07日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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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2年03月07日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们调整编制了《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

  附件:1.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doc

  附件2:2022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