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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四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发展规划
时间:2021年08月23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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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08月23日

前言

  2017年4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以下简称“沈阳片区”)成立以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大胆探索,创新突破,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了沈阳对外开放水平提升,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新时代振兴提供了有益经验。本规划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依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是新发展阶段沈阳片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国家战略,深化创新试验,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创新试验情况

  “十三五”时期,沈阳片区经过科学谋划、积极申报,获得国家批准,跻身我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之列。全面落实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试验任务,实现了创新试验的良好开局和高质量推进。

第一节沈阳片区成立以来主要工作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聚焦辽宁自贸试验区重点任务,围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完成总体方案试验任务,各方面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合署运行初见成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沈阳片区重大改革创新试验,各专项组合力推动总体方案试验任务落实。组建沈阳片区管委会和沈阳综保区桃仙管委会,实现自贸片区与浑南区合署,推动区域优势资源整合,优势产业融合,在产业规划、项目引进、设施配套、政务服务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发展。

  着力推进制度创新,批量成果落地实施。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和国内先进地区做法,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营商环境优化、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和东北亚开放合作等方面深入开展探索试验。总体方案115项任务全面落地实施,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国企“内创业”、飞机加工保税货物集团内调拨、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等4项创新成为国家级经验,55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在全市复制推广全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183项,复制推广辽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113项。

  开放平台多点突破,通道效应日益凸显。2019年4月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园区封关运行,联检中心、监管仓库、隔离围网等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心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共享支撑平台和新业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开通保税备货(1210)和跨境直购(9610)跨境电商业务,在全省首次开通沈阳至旧金山、伦敦、洛杉矶3条跨境电商定班国际货运包机航线。跨境电商企业数占全市2/3以上。沈阳远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正式运行,日通关能力居东北地区首位。加快建设东北冷鲜港,建成集冷链物流、贸易服务、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产业园区,获批全省唯一的内陆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所。

  营商环境对标一流,市场主体高速增长。“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面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实现可网办,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创新改革,承接116项省级下放行政权限。首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政务服务新体系初步形成。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累计复制推广87项创新经验,实施了提前申报、限时审批、“创新经验小时”通关等举措。沈阳片区累计新注册企业1.9万户,是成立时的29倍;累计注册外资企业410户(占全市外资企业的1/5),是成立时的26倍。

  创新步伐扎实有力,各类要素集聚加快。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以创新促产业升级。集聚各类研发机构55家,双创载体13家,孵化载体总面积60万平方米。建设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规划智能制造研究中心。加快引导培育新兴业态,以新经济带动产业转型。引进30余家直播电商企业,华狐直播跨境电商产业园、魔筷直播基地投入运营。建成全国首个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设立外国人签证办理专区。

  产业培育厚植基础,投资规模连续倍增。出台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和促进先进制造、金融服务、融资租赁、科技创新、跨境电商等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1+5”产业政策体系,搭建并发挥政策兑现平台作用。充分借助“一带一路”和“中东欧17+1”合作机制,广泛开展与国际商会协会合作,建成自贸之窗,成立国际商会总部基地,先后与25个国家和地区的26家商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与1500余个企业、商会协会及商务团组进行商洽。2020年沈阳片区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7个,总投资625.2亿元,项目数、总投资额均为成立时的3倍。

第二节沈阳片区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与其他自贸试验区相比,沈阳片区所处区域潜力大但基础弱,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制度创新的统筹集成还不够。改革对上协调难度比较大,突破不多,创新经验多是单个部门点上的修补式创新,瞄准普遍性、突出性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多部门联动,链条式、系统化、集成化创新还比较少。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功能还需进一步强化,面向东北亚开放、解决东北振兴难题等差异化探索还要进一步加强。

  制度创新的试验样本还不够充分。沈阳片区发展空间、集聚业态、试验载体有限,片区新增企业体量还不够大,对投资、进出口贸易、金融和类金融等业务牵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跨境电商还处于起步阶段,重点领域有牵动性的外资类项目落地还不多。

  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还不够明显。沈阳综保区桃仙园区建设起步较晚,相关产业配套设施正在建设推进,部分还没有投入运营,对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有待提升;桃仙空港口岸辐射功能还不够强,相关指定口岸功能对区域经济的牵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区域产业转型、对外开放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大。

第三节沈阳片区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世界形势之变、发展阶段之变、发展格局之变,挑战和机遇都有新的内涵;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仍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这些都对沈阳片区提出了迎接挑战、抢抓机遇的新使命。

  从国际环境看,国际多边协定加速落地,区域经济开放合作规则重构,沈阳片区有条件率先对标。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全球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近年我国坚持持续深化对外开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完成RCEP签署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并积极加入CPTPP,区域经济开放合作面临新机遇。作为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压力测试的“试验田”,沈阳片区经过4年多的创新试验,完成了总体方案确定的试验任务,形成了一批扩大开放的高质量创新经验,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率先对标新规则,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速推动由要素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从发展格局看,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东北亚开放迎来新机遇,沈阳片区有机会成为枢纽节点。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RCEP签署后,在原有基础上构建中日韩自贸区,为东北亚地区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实践平台。沈阳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区位,是东北地区的综合枢纽中心。沈阳片区通过信息、资金、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高效聚集流动,完全有条件抓住机遇,融入到新发展格局中并成为重要的枢纽节点。

  从产业变革看,新兴业态异军突起,东北地区结构调整增添新路径,沈阳片区有希望实现弯道超车。受全球疫情影响,服务贸易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不可阻挡之势正在重塑世界,这些对以重化工业为主要基础的东北经济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转型挑战,也为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了新机遇。沈阳产业基础雄厚,国家级创新平台数量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主要创新指标在东北地区居首位,新经济新业态加速兴起,沈阳片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有希望推动贸易新业态发展,成为东北地区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支点,实现弯道超车。

  从区域发展看,辽宁城市一体化发展,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建设,沈阳片区有责任打好头阵。省委十二届第十四次全会提出,加强沈阳、大连协调联动,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形成以沈阳、大连“双核”为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作为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的中心,沈阳引领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等城市打造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的增长极。这些为沈阳片区发挥制度创新高地作用,与其他城市在改革创新上的互动创造了更大空间和平台。沈阳片区须在调整经济结构、转换新旧动能、实施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聚焦发力、大力创新,为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经验。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和辽宁振兴、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加快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战略导向,全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将沈阳片区建设成为新时代东北地区高水平开放的新高地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

  基本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体验度为风向标,以政府自身改革、流程再造、制度供给为一号工程、为第一抓手,把握制度集成创新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基本逻辑,力争系统化,避免碎片化,全面完成国家试验任务。

  坚持以国家战略使命引领沈阳片区发展。聚焦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战略,深化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东北亚开放合作等特色改革试点任务,实施更加主动的对内对外开放,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为新阶段沈阳片区发展探索新路径。

  坚持以系统观念深入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大力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系统性改革,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要素流动、产业创新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配套衔接,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推动改革突破。坚持高水平制度创新服务高质量产业发展,从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出发谋划设计改革,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强化促进产业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坚持围绕全生命周期提升营商环境质量。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全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按照“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要求,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优化从开办企业到办理注销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东北亚最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以全域自贸理念联动多区创新协同发展。更好发挥片区管委会和浑南区合署办公体制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沈阳片区和沈阳高新区、国家自创区等多区联动发展,率先复制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开展差异化改革探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政策互通、布局统筹、协同推进。

第二节定位和步骤:“三个区”和“三步走”

  “十四五”时期,沈阳片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创新、改革集成为核心,以开放合作、平台融通为着力点,以功能衔接、产业集聚为重点,以“三区”定位为总引领,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示范性制度集成创新区。把改革创新和系统集成作为沈阳片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聚焦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和东北亚开放合作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制度创新改革,增强制度创新靶向性、系统性和集成性。助力沈阳做好“三个示范”,当好“两个表率”,以制度集成创新更好地服务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成为我国东北地区产业最先进、科技最前沿、人才最集聚的区域。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引领区。紧抓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及RCEP建设机遇,立足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探索建设内陆型自由贸易港,推进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对外开放能级水平大幅提升,国际要素持续流入,将沈阳片区打造成东北地区链接内外循环的重要节点,形成引领区域高水平开放的门户枢纽。

  开放型新兴产业集聚区。对标最高标准、对标CPTPP规则以及新加坡、迪拜等国际自由贸易港开放水平,瞄准国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积极向国家和省相关部门争取试验试点和改革权限,全力突破现有体制机制束缚,高质量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动贸易新业态发展、科技要素聚集和金融领域开放。

  着眼“十四五”并展望到2035年,沈阳片区将紧紧围绕“三区”定位,实施“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到2022年,沈阳片区“十四五”规划主体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交出沈阳片区设立五周年的满意答卷。制度创新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体现,开放型经济和新兴产业等主要指标进一步突破,服务国家战略、与省市改革的联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体验度进一步提升,自贸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扩权扩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完成沈阳片区“十四五”规划,启动内陆自贸港建设。形成更多有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复制推广。主要经济指标、功能性指标、营商环境建设达到全国自贸试验区先进地区水平。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电子监管”“主分区”等基础上实现功能扩区向物理扩区的拓展,争取沈阳片区获批扩权扩区。

  第三步,到2035年,在探索建设内陆自贸港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基本建成,全域“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有序推进,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成效明显,开放型新兴产业稳链固链强链作用彰显,链接内外循环的“桥头堡”节点功能得到强化,面向“一带一路”和东北亚的开放合作全面推进,风险防控有力有效。

第三节发展重点:五大功能和六项任务

  打造“三个区”、实现“三步走”,沈阳片区重点打造“五大功能”:

  创新试验功能。充分发挥制度创新、深化改革的优势,以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为目标,以实现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为核心,在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结构调整和对外开放等领域先行先试,突破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集聚瓶颈,成为东北地区市场取向体制机制创新的策源地。

  综合保税功能。充分发挥综保区与自贸试验区叠加优势,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把综保区政策的“免证、免税、保税”政策用好用足用活,提升国际口岸功能,全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着力打造成为沈阳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

  枢纽节点功能。充分发挥机场、铁路等综合优势,完善综合交通设施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提升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际化数据中心和数据枢纽平台建设,打造沈阳航空、铁路、公路互联互通的一体化、现代化、数字化的枢纽节点。

  区域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勇立潮头的优势,增强理念、产业、制度等全方位辐射力度。深化与重点园区协同发展,积极探索与沈阳周边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立与沈阳周边城市深度合作机制,在沈阳片区探索建设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示范区。探索建立沈阳、营口、大连3个自贸片区的协同机制。

  科技孵化功能。充分发挥沈阳片区与沈阳高新区一体发展、共同推进的优势,围绕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领域加强引导创新孵化,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加速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聚集,加快创新型企业集聚,搭建高水平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一流新型研发机构,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打造“三个区”、实现“三步走”,沈阳片区重点抓好“六项任务”:

  制度集成创新持续深化。对标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PTPP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学习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上海临港新片区等先进地区做法经验,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案例,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制度创新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数量和质量取得新突破。

  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和全球价值链变化的挑战,开放门户优势不断增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取得新突破,高端要素资源加快集聚,积极融入“东北亚经济走廊”“一带一路”和RCEP经贸圈。

  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瞄准价值链高端领域、产业链核心环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更加优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形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重大平台打造、创新主体培育等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形成区域性创新平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跃升,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区内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持续提升。

  营商环境评价持续优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高效运转,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成为东北地区城市标杆,综合功能不断完善。

  空间布局更为科学合理。以沈阳综保区为核心,打造“一核五区”整体空间布局,明确空间开发重点及拓展方向,形成差异化空间策略。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优势,放大制度创新溢出效应,形成协同联动发展格局。

第三章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示范性制度集成创新

  “十四五”时期,制度创新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更加凸显集成化、系统化、差异化。把制度集成创新放在核心位置,深化供给侧改革、促进高水平制度供给,重点从政府再造转向市场重塑、从准入开放转向准营自由、从要素型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

第一节对表战略定位,深化贸易投资领域制度创新

  服务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高标准的外商投资准入。深化落实《外商投资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享受政策、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国际化、多元化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健全高标准的投资促进体系,促进外商投资稳存量、扩增量,支持存量企业再投资,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分配利润再投资、外资企业以自有资金扩大投资。

  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构建对外投资专业服务体系,在资金支持、平台建设、活动促进等方面,加大对区内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投资合作风险预警共享机制,加强对企业境外经营风险防范的指导。积极推动政策性保险机构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协调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提供融资服务。协调推进“走出去”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注销手续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探索境外投资“一表申报”改革。

  提升通关便利水平。建立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货物贸易监管制度。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降低跨境运输管理成本与跨境通关周期。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即报即放”“即查即放”等通关模式,降低查验和抽检率,推动东北亚国家特色资源性产品和民生产品进口,探索食品农产品等检验检疫和追溯标准国际互认机制。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成套设备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做强口岸功能平台。构筑外向型物流通道,提升国际物流保税功能,建立与大连、天津等沿海港口和满洲里、绥芬河、二连浩特等沿边口岸高度融合的国际化口岸服务体系。建设沈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打造沈阳航空、铁路、公路、冷链、快件联动的“一站式”口岸保税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在沈阳于洪蒲河物流基地设立铁路货运临时口岸及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综合保税区,推动沈阳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推动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手续简便化和一体化。推进通关诚信体系建设,拓展和规范通关服务。扩大专业性指定口岸数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口岸发展实际,探索申建进口整车、粮食、苗木等功能口岸。

  完善综合保税功能。拓展保税研发、保税制造、保税维修等新业态,研究推进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等专项政策的集成创新。建设兼备保税仓储和保税加工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的保税仓储加工中心。建设高能级强辐射的贸易平台,形成集商品进口、保税仓储、分拨配送、展示销售、零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贸易服务链。

  做强新型国际贸易功能。对转口贸易企业实施信用分级管理,优化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提升货物集拼和分拨便利化。积极发展离岸贸易,实现离岸贸易创新突破,争取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地自由贸易账户政策,为离岸贸易企业提供汇兑便利,培育一批离岸贸易结算标杆企业,推动实现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向事后核查转变。

第二节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开放领域制度创新

  围绕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战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以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为目标,强化金融服务功能。

  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鼓励在沈阳片区新设外资持牌金融机构。支持外资设立信用评级机构。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有限度的资金来去自由,争取各种跨境账户试点,探索本外币账户一体化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国际再保险业务,为区内企业“一带一路”海外项目提供全面风险保障。研究探索国债期货作为特定品种对外开放,为持有境内人民币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的风险对冲支持。

  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结算中心。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对外工程承包、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着力提升人民币在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中的跨境收付比例。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

  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引进国内外优秀金融科技企业在沈阳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开展“投资+并购”等模式的资本运作,收购国内外优秀金融科技企业。支持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内部孵化、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与外部科技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强化金融科技研发与应用。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科技应用,完善金融服务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鼓励金融机构在合规数据报送、市场交易行为监控、用户身份识别等合规领域加强科技手段应用。

  建立健全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央地金融监管协同,提升金融风险甄别和防范能力。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自贸试验区金融信用规则体系。完善企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信用评级,优化联合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严格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完善突发性金融风险应急预案,依法稳妥化解金融风险。

第三节对标先进地区,积极向上争取制度创新权限

  沈阳片区将继续紧盯海南自由贸易港、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深圳示范区等先进地区的创新举措,进一步主动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沟通,争取国家放在东北地区和辽宁省的改革事项率先在沈阳片区试点。

第四章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探索全方位制度型开放

  “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合作持续深入,RCEP和中欧投资贸易协定将落地实施,中央提出要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这些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沈阳片区要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推动更深层次的创新试验。

第一节率先落实RCEP,结合区位优势促进贸易合作

  把握RCEP签署实施带来的全方位经济效应,支持区内企业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深耕日韩市场,促进区域贸易合作、稳定,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拓展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合作空间。

  充分用好原产地规则。结合RCEP以及其他自贸协定,利用原产地规则,特别是累积规则、“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制度等,根据沈阳产业特色对交易流程和物流安排进行规划,优化产业和供应链布局。加大协定实施相关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熟悉协定规则内容和成员国关税减让情况,熟练掌握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证明材料等要求。

  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推广空运进出口货物提前报关作业模式,在安全可控前提下确保快运货物、生鲜易腐货物快速通关。深化实施海关通关一体化,探索在辽宁省区域内海关监管一致性行政机制。进一步扩大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数量和范围。

  推进与东北亚全方位经济合作。按照沈阳片区产业规划,开展面向东北亚的招商引资,推进重点产业集聚。拓展以日韩为主、面向东北亚开放的产业合作国际平台,建设多方合作的示范中心、网络中心和设计中心。加强与日韩俄蒙等国家现有境外经贸合作区在园区管理、信息共享、产业对接、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境内外园区间双向流动,推动国际园区互动合作。

第二节率先对接中欧CAI,结合市场需求把握开放机遇

  结合沈阳片区产业基础和企业实际需求诉求,把握中欧CAI时间窗口期,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在服务业开放集聚方面的优势,争取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同时将沈阳片区打造成为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在制造业、汽车行业、金融服务、医疗服务、研发(生物资源)、增值电信、计算机服务、航空运输相关服务、商业服务、环保服务、建筑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探索推动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自然人移动、境外消费的重点领域有关限制措施。提升境外专业人士境内执业便利度,实施更为开放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与欧盟和RCEP成员国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资质互认、执业许可方面的交流合作。

  深化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推动与投资有关的资金便利支付和转移,加大对跨境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支付便利化。试点开展新金融创新服务,探索支持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沙盒监管”机制,在保留国内金融机构业务规制的基础上,避免歧视性监管。加强与欧盟、RCEP成员(特别是日本和韩国)之间金融交流合作。

  完善双向投资促进合作机制。搭建双向投资促进平台,聚焦招商线索统筹、项目对接洽谈、投资落地推进和企业服务保障等,整合境外投资备案、外商投资审批等政务服务和金融、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完善服务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和持续优化投资促进服务的体制机制。支持区内企业“走出去”把握欧盟市场开放机遇,支持工程承包企业以多元方式承接海外项目,全面带动沈阳装备、沈阳技术、沈阳标准和沈阳服务出口。

  保障投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境、劳工等规则先行先试力度,高标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区内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劳工规则。提高公共资源分配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平透明度,引领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设,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目标,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

第三节率先对标CPTPP,结合区域实际争取先行先试

  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探索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中“边境后”准入规则在沈阳片区先行先试,为高水平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我国参与国际自贸协定谈判进行制度性探索。

  探索适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深化公共电信服务的对内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竞争,实施国际通行的电子商务管理模式,主动探索数据本地存储和数据跨境传输等国际规则新领域创新。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制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流程方法等,并研究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

  逐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分行业、分领域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探索对标国际标准设立独立的政府采购仲裁机构。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逐步完善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认证制度,加快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跟踪国有企业相关国际经贸规则趋势和走向,探索将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纳入国企非商业援助的范围。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和资源配备,积极“走出去”,提高沈阳国企国际竞争力。

  实施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实现与CPTPP高标准对接,适度平衡的知识产权严保护。支持境外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内商标相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相关业务。完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探索过境货物海关依职权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及流程,允许采用债券的方式提供边境知识产权保护的担保。

第五章发挥比较优势,建设竞争力强开放型产业体系

  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优势、现有产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加快构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以新兴产业发展助力“老字号”改造升级和“原字号”深度开发,构建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高端制造

  推进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建设。瞄准尖端装备制造业,集中攻克一批智能制造共性技术,建设国家级智能制造中心。支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建设境外维修服务中心和备品备件基地。构建“一个产业链、一个链长、一个发展规划、一个保障体系”的产业链服务模式,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持续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充分发挥沈阳在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优势,支持高技术工业机器人产品、高附加值的特种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探索对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重点产业,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所得税补差政策。支持在区内开展飞机、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机床、医疗设备、汽车和铁路机车装备设备维修再制造业务。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依托恒大新能源汽车项目,积极吸引全球领先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聚集,促进重大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高寒地区动力电池及材料技术研发。开发智能新能源汽车,加快智能驾驶等领域试验试点和应用场景落地。

  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鼓励和支持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在沈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围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需求,搭建丰富的人工智能应用体验场景。鼓励围绕智能制造核心信息设备开发设计产品,开发光伏、平板显示、LED等半导体产业生产设备。

  延伸航空制造产业链条。全面融入全球航空产业体系,加快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维修、保养、改装、拆解等产业为一体的全球重要航空产业基地。升级国际飞机检测、大修维护、改装、设施维修保养以及国际飞机租赁、通航运营、飞行培训等服务。大力发展集整机维修、发动机维修、部附件维修、客改货为一体的航空维修产业链,建设航空关键部件保税维修基地。

第二节服务贸易

  构建服务贸易创新促进体系。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技术进口方式和来源地多元化。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创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推动服务外包与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加快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服务产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立研发中心,促进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

  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充分用好针对境外短期逗留人士的离境退税政策,在桃仙国际机场扩大免税购物场所,争取“即买即退”集中退付试点。积极争取放开国内居民在市内免税店的消费、扩大免税销售额度等政策的落地。支持现有工业园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临空经济区进行旅游化改造,形成一批工业特色景区,培育产业特色鲜明的工业旅游产品。

  加快教育文化体育领域制度创新。允许外商投资建设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等文化场馆和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积极对接北京冬季运动博览会和冬奥会,发展冰雪运动等体育项目。完善壮大满足冰雪装备制造业发展需求的现代服务业。深化国际文化创意和体育赛事合作,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演艺及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交易。

第三节保税经济

  深化保税加工制造。落实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促进沈阳综保区桃仙园区已有优势产业链延伸,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更好地参与国际产业分工。重点支持外向型、科技含量大、附加值高的加工制造业。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为重点,开展保税加工制造业务,并带动区外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保税仓储物流建设。强化和发挥保税仓储物流功能,采取商品贸易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电商平台等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积极吸引与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主导产业,支持相关产业跨国企业的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入区,促进生产要素聚集,形成商品集散地和交易平台。

  积极构建“保税+”业态向纵深发展。“保税+航空制造”,依托沈飞民机和沈飞国际,通过A220扩产、ARJ飞机等项目,建立拓展民用飞机及其大部件的设计试验、部装、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保税+维修”,以南航沈阳维修基地为重点,大力拓展飞机保税维修、检测业务,推动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保税+研发及创新”,推动国家或地区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集聚发展,开展高端制造产业研发创新。“保税+医疗”,发挥航空药品进口口岸优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和研发业务。“保税+租赁”,鼓励开展飞机、数控机床、航空和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保税融资租赁。

第四节跨境电商

  完善升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模式创新,建设跨境电商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深化跨境电商出口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加快布局北美、欧洲、日本、韩国、俄罗斯等海外市场。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品牌营销、融资、法律等服务。

  优化跨境电商产业生态环境。建设俄罗斯、日本、韩国等特色商品展示体验交易中心和特色商品馆。引导沈阳远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和网红直播基地协同发展,打造“直播跨境电商+线下体验+保税仓秒送秒达”模式为特征的全球优品智选中心。实施跨境电商“千店培育行动计划”,推动跨境电商与社区体验店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探索跨境电商新零售模式创新。积极开展与国内领先的跨境电商运营企业合作,引进电商平台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做大跨境电商规模。推动“工业跨境电商”发展,打造工程机械企业跨境(工业)电商项目等工业电商示范性工程。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B2B、B2B2C+O2O(线上对线下)等电商模式发展,鼓励大企业网络集采集销平台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转型。

第五节临空产业

  提升航运枢纽功能。拓展桃仙机场洲际航线网络、巩固亚洲航线网络、发展高品质国内航线网络。重点推动沈阳桃仙机场开拓俄罗斯、东北亚及“一带一路”等地区的国际货运航线。做好航材交易维修、粮食和肉类进出口等制度创新。建设具有物流、分拣和监管集成功能的航空货站,打造航空总部基地和航空快件国际枢纽中心。建设国际航运补给服务体系,提升航空用品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国际货物集散能级。充分发挥沈阳片区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功能,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沈阳综保区桃仙园区等为主要载体,支持机场货运物流集疏运路网体系建设,加强铁路货运线路与空港物流无缝对接。全力打造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稳步推进“沈满欧”中欧班列东、中通道运行。加快沈阳港建设,推动航空、公路和沈阳内陆港的高效联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吸引集聚更多供应链核心环节,完善国际物流分拨、贸易结算、研发设计等功能。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与专业服务平台,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供应链物流支撑体系,加快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嵌入式物流、仓配一体化物流、第四方综合物流等现代物流服务,打造具有全球辐射能级的国家物流枢纽。

第六节数字经济

  增强数字贸易核心竞争力。探索建设沈阳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沈阳片区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直达数据链路。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电子身份(eID)确权认证等技术的国际数字贸易港、国家数字交易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和数据金融产业发展。建设沈阳片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以数字化新技术赋能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发展贸易新业态。

  突破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推进下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突破,做好软件基础技术、通用技术、前沿技术等研究,充分发挥沈阳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结点功能,重点发展大数据采集、存储与管理、分析与挖掘、展现与应用、安全及数据流通与交易等业务,推动云计算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工业互联网生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为核心的智能化改造,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协同研发、个性化定制设计、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新应用。以产业数字化赋能沈阳重工业、装备制造业,大力支持基于数字化的工业设计跨境交付业务。引导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共享产能、技术、数据、人才、市场等资源。

第七节金融服务

  加快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集聚更多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引领性的中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沈阳片区。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发展,支持开展QFLP试点。探索金融税收改革,研究与跨境金融相关的税收制度,引导支持国内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沈阳片区,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试点。发展基金登记、估值核算、基金评价等服务机构,研究设立专业托管机构。加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产品研发,提升资管行业整体规范发展水平。

  深化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建设融资租赁产业高地,支持飞机、高端装备等行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综保区内注册,依托沈阳高端装备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进出口飞机、数控机床、航空和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保税融资租赁。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租赁物的有效管理,应用大数据提高金融租赁风险防范能力。支持开展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和跨境资产转让业务。

第八节医疗医药

  加快医疗产业聚集。协同高新区,依托现有医疗骨干企业和机构建设国际化医疗项目,开展国际化医疗业务。推进现有生物医药和健康医疗工业企业开展进出口和国际技术转移业务。引进中国医药、企鹅医生、华润医疗等知名机构和国外医疗及投资机构,逐步形成集医药、器械、医疗、医养、医美等全领域的产业聚集区。

  发展高端医疗设备产业。鼓励CT、核磁共振、彩超、激光成像等诊断设备制造领域发展。支持发展手术机器人、生化仪器、大型重离子/质子肿瘤治疗设备等先进治疗仪器设备。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远程诊断治疗和便携佩戴式设备,多模态分子影像设备等新型数字医疗设备领域发展。吸引高端生物医药技术企业、新型科研机构入区发展,推动产业关键技术和质量标准升级。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落地为重点,推动沈阳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研发和成果转化。

  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链协同水平。建设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转化平台,组织实施应用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医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水平医院合作,加速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加速产业链集聚发展,鼓励推广合同研发及生产等组织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生物医药早期项目,争取国家政策和制度突破,加快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上市。

  布局未来健康产业。加强智能诊疗产品及核心零部件的创新研发,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健身运动器材、养老康复设备、健康管理设备等产品的质量优化。大力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健康服务与互联网、养老康复、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以干细胞治疗、免疫细胞治疗、单克隆抗体治疗和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重点,推动沈阳在生命科学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第六章统筹区域空间布局,形成协同联动发展格局

  结合“十四五”时期发展新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对空间布局进行整合优化,推动产业科学、合理、有序布局,区域协同联动发展。

  第一节优化总体空间布局

  以沈阳综合保税区桃仙园区为核心,打造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高新高端产业集聚区、金融会展服务集聚区、物流商贸产业集聚区、临空产业集聚区等“一核五区”整体空间布局。

  一核:

  综保区桃仙园区:是沈阳片区核心功能区,东部为保税制造区,西部为保税功能区。规划用地2平方公里,南至四环路,西至沈中大街西侧40米规划路,东至桃仙二街,北至创新二路。重点围绕国际贸易和高端装备产业链,发展仓储物流、国际医疗、跨境电商、国际中转、数字经济以及维修再制造等。

  五区:

  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位于沈中大街以东、全运五路以南、沈本二街以西、四环路以北。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高端智能再制造、航空装备、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打造成为高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高新高端产业集聚区:位于沈营大街以东、新运河路以南、沈中大街以西、创新五路以北。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块链、软件研发、文化创意、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打造成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科技、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为主的集聚区。

  金融会展服务集聚区:位于全运路、莫子山路以南、创新路以北、南京南街以东、沈中大街以西。打造成为以金融、会展、总部办公为主的高端商务中心区。

  物流商贸产业集聚区:分为南北2个区域。北区以苏家屯编组站为节点,在长大铁路以东、南京南街以西。南区以吴家屯火车站为节点,在长大铁路以东、智慧大街以西,四环路两侧。打造成为以国际贸易、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为主的商贸服务区。

  临空产业集聚区:位于桃仙机场停机坪、T1、T2航站楼区域。打造成为以航空客运、航空物流、商贸展示为主的空港服务区。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空间布局规划图

第二节综保区桃仙园区布局

  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联动发展,加快构建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航空保税物流、高端临空服务、保税加工制造维修五组团。

  进出口货物贸易组团:促进货物贸易升级,着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化专业进口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努力扩大资源类产品进口和高技术产品出口,通过制度创新和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附加值。拓展离岸贸易功能,大力发展货物流在外,资金流、订单流集聚的离岸贸易。

  跨境服务贸易组团: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契机,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数据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培育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如研发外包、离岸数据服务、检验检测等。

  航空保税物流组团:承载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以及仓储等保税物流功能,创新发展“一日游”业务。重点发展仓储物流、国际采购分拨、国际中转集拼、供应链管理、专业物流等功能业务。加强与周边区域联动发展,实现保税物流与非保税物流联动发展,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级。

  保税加工、制造、维修组团:保税加工电子、电气、精密仪器、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等重点产品。开展民用飞机及其大部件加工、制造业务。搭建航空再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际化大型装备再制造研发基地,满足飞机维修、客改货、盾构机、机床设备等装备制造领域的特殊要求。探索二手航空、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医疗设备、通信设备等入境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

  高端临空服务业组团:依托桃仙机场,发展航空总部、航空培训、航空专业服务、信息服务等,集聚国际航空资源要素,吸引现代航空产业链高端环节和新兴业态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飞机融资租赁、航空基金、航运保险等金融业务,探索打造航空要素及衍生品交易平台。

第三节深化协同发展适时争取扩区

  主动对接京津冀等国家战略。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拓展京沈对口合作广度深度,将北京在服务业对外开放、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和天津在融资租赁、平行进口、口岸物流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优势,与沈阳片区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加强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在科技领域的深度合作,建设合作开发、共享利益的高水平产业集群。

综保区桃仙园区建设布局

  引领构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围绕全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深化与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等的联动发展,打造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的增长极。建立沈阳片区与营口片区、大连片区深度合作机制,探索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

  深化与协同区的联动创新。与沈抚新区、中德园、金融商贸开发区、辉山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协同发展,在制度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金融服务等方面联动协作。与沈阳高新区、浑南区开展联合招商、共设产业基金,共同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

  探索争取扩区。在借鉴上海、浙江等地扩区经验基础上,结合沈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支持以下条件的区域纳入扩区考虑:体制机制灵活,且具有平台、功能、产业和渠道优势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创新能力强、开放发展优势明显、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各类经济功能区;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开放潜力较大的县级行政区域。适时形成扩区方案争取国家层面审议通过。

第七章做强创新引擎,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推动自贸试验区与高新区一体发展,与自创区形成“双自联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第一节强化创新要素集聚

  加快形成创新人才梯队。围绕沈阳片区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吸引专业人才,加大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力度,实施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国际顶尖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培养力度,实施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制定沈阳紧缺人才职业清单,支持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创办科技型企业。

  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国内龙头企业在沈阳片区设立研发中心。支持本土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驻沈科研院校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遴选、储备一批竞争力强、战略意义重大、盈利状况良好的创新型企业,作为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领跑者企业重点培育对象。

  加速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聚集。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中心,以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和科技金融为重点,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壮大若干科技集成服务商。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

  培育建设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工业设计、人工智能、脑科学、量子科学、生物医学与人类健康等领域,加紧推进并积极争取新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驻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对接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引进布局更多高水平研究机构。支持企业在沈阳片区建立全球研发中心,支持企业赴境外设立离岸研发中心,

第二节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加快搭建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机器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发展,引导沈阳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新创业。加强中外合作园和离岸(域外)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科创企业“走出去”及创新要素“引进来”。

  加强与全国高能级功能平台战略对接。主动对接北京、上海、安徽等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发挥科技协同机制优势,助力沈阳浑南科学城建设。推动沈阳高校院所和企业与北京、上海等地科研平台共同争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项目,共建产教及科教融合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共享共用、科技创新政策互认。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广“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支持专业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社会化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试平台建设。重点推进与驻沈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沈阳片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协助发明人和制造商信息交换、撮合对接。推动“互联网+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加强成果转移转化金融服务。鼓励技术转移机构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深度对接,为小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高校院所强化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探索建设技术许可办公室,开展成果筛选、中试熟化,引入专业化服务。

第三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体系。争取在沈阳片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完善知识产业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形成“政府—平台—行业协会—商业机构”共同参与的多主体、多层级的沈阳片区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建设沈阳片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对标国际,探索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商标权、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八章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引领,全面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第一节健全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优化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流程。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试点投资项目承诺制。规范投资项目所涉评估评审事项,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政企对接,解决好企业在落地和经营中遇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和配套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畅通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探索“一业一证”改革,争取相关许可和审批权限下放到沈阳片区,实现“一证准营”。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积极推动主动承诺和行业自律信用承诺,实行信用修复承诺。

第二节深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

  构建安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聚焦投资、贸易、网络、生物安全、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进出、反恐反分裂、公共道德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坚持底线思维,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手段,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升行业自治水平。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强以分级分类监管为重点的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以失信惩戒为基础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第三节优化信息互联共享的政府服务体系

  深化“一网通办”。进行流程再造,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规范。围绕企业经营全周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托,推出“企业码”,围绕政策直达、公共服务、产业链合作和政银企联动等环节,实现企业服务“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应进必进、应上尽上”,可网办率提升至100%。

  深化“单一窗口”。建设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单一窗口2.0版,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优化整合外事、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移民管理等政务服务功能,实现一窗办理;优化政策兑现单一窗口,整合优化集成审核流程,实现产业政策一窗兑现。

  优化“智慧税务”。对标国际税务营商环境标准,提升税务服务便利化。推进“互联网+税务”,打造全功能、全链条税务服务,实现智慧办税和跨境办税便利化服务。推广“自助办税”,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实名办税基础上,建立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行税务“专家定制”服务,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

第九章强化保障措施,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强化保障措施是实现沈阳片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保证,从自贸试验区创新试验的全局高度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落细配套体制机制,确保规划顺利落地实施。

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提升政治执行力。坚持党的领导是落实沈阳片区创新试验任务的坚强政治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推动改革试验任务落实。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自贸试验区的练靶场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价值观教育,牢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开放形象”理念,形成“以干成事情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干部考核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创新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在创新试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域内企业党的建设的领导,增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提升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坚持企业需要、经营管理者理解、党员和职工欢迎的原则,实现生产经营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第二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改进推进落实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沈阳片区建设的统筹部署和科学决策。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点问题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保证跨部门跨区域事项顺利落实。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围绕发展重点领域,在产业、财税、资金、土地、人才、商务用房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增强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吸引集聚能力,同时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的协调性和配套性。

  完善土地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行差别化供地。探索综合用地模式,实施以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产业用地,强化“多规合一”“区域评估”“施工许可告知承诺”“极简审批”等集成创新,实现“拿地即可开工”。探索分期供地分期验收以及通过租赁等方式进行供地。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加强征管调度,强化税收保障,推进综合治税,努力提高财政可用财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全面统筹盘活政府资金、资产和资源,加强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管理。

第三节实施动态评估考核

  科学分解任务指标。按照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制定发展规划分解方案,结合年度计划的编制,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主要项目等内容逐项落到实处。

  严格工作督查考核。建立“清单制+责任制+督查制”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探索科学有效的创新试验正向激励机制,将各部门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任务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创新。

  加强经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评估本地区推进协同改革和开放创新的进展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强化与第三方机构、新型智库合作,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各领域试点经验系统集成,形成更多综合效应明显、风险可测可控且在全国、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