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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部分)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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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06年10月25日

  六、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9.积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突破股权比例限制,2006年全面完成24户国有重点企业整体合资和股份制改造,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供水、供热、供气、公共客运、城市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改革,放开城镇公用事业产权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加快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创新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确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切实加强对国有资本的管理、监督和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为各种经济成分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在积极引进外埠企业的同时,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加快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水平。

  21.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明晰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能边界,精简合并职能交叉重复的部门,推进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适时调整行政区划,解决中心城区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理顺市区与开发区的关系,改变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分类推进各类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加强以要素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的社会中介机构体系。大力推进“信用沈阳”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和个人信用为基础、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2.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沈投资兴业。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集中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力争来沈投资建厂累计达到100家。建立起在政府指导下的以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为辅助的招商体系,积极推进招商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引资水平和招商实效。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公司、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及物流企业等入驻沈阳,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

  23.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立足我市的产业基础和优势,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比重,增强我市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出口加工区建设,培植和扶持一批外向型的大型生产企业(集团),2010年出口超5000万美元的企业力争达到20家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出口企业的比重达到40%,自主品牌出口商品的比重达到20%以上。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完善对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跨国经营和对外技术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设立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海外研发中心,加快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和生产制造基地,带动商品、技术和劳务出口,不断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