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辽宁 -> 督察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
让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3年08月09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3年08月09日

  8月8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王永峰对市生态环境局“强化联合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助力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作了新闻发布。王永峰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和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坚持不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组织构架,系统内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市)分局分兵把口、各司其职,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近年来多次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抽查行动,对锅炉生产企业、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环境监测机构、检车线企业等行业进行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

  结合我市排污许可信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社会舆情关注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全市污染源划分为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实施分级监管、差异化执法。此外,还构建了“1+6”监督体系,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为统领,结合电话邮箱监督、二维码反馈监督、隐形监督员监督,以及执法稽查、责任倒查、执法后督察等6种监督模式,实施“体内+体外”双重监督,有效避免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切实为公权力套上制度的缰绳。

  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已将78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为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治污减排自我约束、绿色发展创新求变的内生动力。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领域部分免罚事项适用条件细化清单》和生态环境《“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等政策,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依法予以相关企业免罚、轻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2023年上半年,共下达不予处罚决定19件,累计免除罚款金额173.426万元。持续开展惠企帮扶,今年组织开展“清风送暖2023”生态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温暖到企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帮扶企业926家,解决实际困难1279个。

  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严肃查处恶意破坏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拟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59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1起,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联合各部门形成合力,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要抓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困难企业“积极帮扶”,对不法企业“重拳出击”,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