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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时间:2022年09月14日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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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09月14日

一、任务100:

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2018—2020年全省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 万亩。2018年辽宁省未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2020年仅实施治理 2.9 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至2020年未治理的8150.93亩完成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8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将2018年至2020 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其中,沈阳37.54 亩、大连1069.6 亩、 抚顺203.76亩、本溪299.61 亩、丹东926.5 亩、营口350.29 亩 、阜新338.83 亩、铁岭4098.28 亩、朝阳826.52 亩 。

(二)相关市落实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主体责任,用好国家鼓励政策,保障落实项目经费,按 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完成2021 年度全省2.89万亩的闭坑 矿山治理规划任务。同时,申报 2022 年全省2.4万亩的闭 坑矿山治理项目财政预算,省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向各市下 达 2022 年治理计划。

(三)相关市完成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后,组织成果 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治理实施过程中,一是本着修复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貌景观与植被。

二是本着因地制宜、技术可行原则、经济合理的原则,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选择适合本地气候条件的乔、灌、草等绿化植物,以利于获得较好的生态效果。

三是本着项目区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治理可以获得较大面积的可利用土地资源,有益于土地的复垦与生态环境的恢复。

四是本着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尊重客观规律,低投入高效益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治理程序和方法措施,使治理工程可操作,有成效,不断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和水平,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使治理工程达到事半功倍效果,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1.我市将治理工作落实到法库县叶茂台镇二台子村长山子历史遗留闭坑矿山,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整治措施,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用于叶茂台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将该处纳入《法库县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现已完成治理面积44.8亩(包含督查整改任务37.54亩),通过了县,市两级专家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省自然资源厅也对该任务进行了实地核查。

2.2021年度我市治理任务1820亩。为按期完成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任务,我市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编制鱼骨图,倒排工期,形成重点工作清单。市领导高度重视,听取闭坑矿山治理工作进展并进行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已完成1880.44亩(包含督查整改任务1820亩),通过了县,市两级专家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省自然资源厅也对该任务进行了实地核查。

3.我市2022年度治理任务1920亩。接到任务后,我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实施方案。2022年3月通过省级评审。定期对各地区进行检查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和堵点,现已全部进场施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