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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第一季度抗霾攻坚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年05月23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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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19年05月23日

  2019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坚持将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全力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此,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沈阳市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全市9个区和4个县(区、市)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特殊因子变化率、优良天同比变化率和复查整改率情况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1 市内9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从前到后依次为:皇姑区、沈北新区、大东区、沈河区、浑南区、和平区、于洪区、铁西区、苏家屯区。

  2 4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从前到后依次为:康平县、新民市、法库县、辽中区。

  在此,对市内9区排名后两名的苏家屯区、铁西区和4县(区、市)排名最后一名的辽中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分别处以5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的财政罚款。

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