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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 对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王新伟主持会议
时间:2024年04月09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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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4月09日

  4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及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新伟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吕志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市政协主席于学利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确定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按照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会议强调,必须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坚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学深悟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要着力解决问题,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抓好警示教育,综合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确保常态长效,把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相贯通,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推动党纪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

  会议强调,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全市党纪学习教育由市委负总责,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建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结合起来,同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打好打赢攻坚之战的强大动力。

  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