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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获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
时间:2022年10月15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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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10月15日

  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全国有100个单位成功获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其中新民市榜上有名。

  《通知》指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部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十四五”以来,新民市围绕“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目标,精准发力、多点突破,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在上半年公布的2021年全国乡村振兴百强县榜中位列第55、全国农产品数字化百强县中位列第21,入围2022年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榜单,获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