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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8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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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8月04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要求,7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七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1家,占检查总数的91%;5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主要问题为栏目未按要求更新、断链等,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64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铁西区政府、皇姑区政府、苏家屯区政府、新民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7月份,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1条,涉及7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落实岗位职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杜绝出现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严重错别字以及表述错误等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功能相近、群众关注度低、互动回应差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力度,配齐配强技术支撑和人员力量,不断强化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手段,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要加强值班读网、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热点回应等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三)进一步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答复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留言答复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按时答复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工作。目前,我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已搭建完成,近期将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部门要按照市大数据局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数据开放工作,编制开放目录,发布开放资源,充分发挥政务数据的社会价值。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8月6日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