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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11月0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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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08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要求,10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十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4家,占检查总数的96.4%;2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主要问题为栏目未按要求更新,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80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沈河区政府、浑南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执法局、市体育局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10月份,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2条,涉及9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要求,做好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应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概况信息、要闻信息等内容进行更新;严格落实好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内容规范安全。

  (三)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对应文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向社会推送。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填报和动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对新开办或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进行填报、备案,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加快推动对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11月12日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