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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9月02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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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9月02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要求,8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八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2家,占检查总数的93%;4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主要问题为栏目未按要求更新,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77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沈河区政府、浑南区政府、新民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执法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情况。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转发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8月30日,沈阳市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疫情信息10671条。其中,浑南区政府、皇姑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新民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四)政务新媒体核查补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了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查补报工作,对分配给我市的365个账号对进了摸底调查。经核查,需补报进报送系统的账号19个,已全部补报完毕。

  (五)“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8月份,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1条,涉及14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日常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概况信息、领导信息、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内容进行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安全,杜绝出现严重错别字、表述错误、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新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进行备案、登记,确保政府系统内的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监督考核,不断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运行。同时,针对核查出的263个需注销关停的账号,积极协调第三方平台补充完善审批要件,尽快完成注销工作。

  (三)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9月8日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