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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09月07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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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09月07日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工作制度的通知》(沈发改发〔2021〕28号)。为更好地理解文件要求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目的意义

  为贯彻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抓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清单事项落细落实,及时发现并破除我市投资经营领域市场准入环节存在的不合理限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非禁即入”。

  二、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一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问题自查整改和收集机制。一方面通过各地区、各部门自查自纠,主动收集市场主体诉求;另一方面,联席会议定期筛选甄别市营商局依托营商环境问题诉求平台收集的、市工商联依托商(协)会联系平台汇集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问题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问题处置和反馈机制。全市投资经营领域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由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解决地区或部门无法自行整改的问题,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报市政府决策。责任地区或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或向市场主体反馈整改情况。

  四是建立完善工作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宣传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并向国家、省做好宣传推介。

  三、其他要求

  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一年一修、动态调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最新发布的负面清单认真贯彻执行,目前我们执行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复制推广,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