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聚焦六稳六保 -> 工作动态
沈阳推出八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便民惠民措施
保障参保人获得方便快捷的门诊医药服务
时间:2024年01月04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4年01月04日

  为进一步提高门诊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参保人获得方便快捷的门诊医药服务,持续扩大医保改革受益面,1月3日,沈阳市医保局详解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便民惠民措施。

  举措一 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方便门诊

  二级及以下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设置长期方便门诊,免收挂号费和诊察费,以缩短慢性病、常见病患者排队等待时间。

  举措二 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持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条件,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队伍。通过延长城市社区门诊服务时间,加强门诊值守力量等措施,为群众就医提供便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势,做好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

  举措三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管理

  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满足参保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诊疗能力、用药需求和药品疗效及价格,增加配备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对于未配备的药品,为患者提供预约登记,并尽快配备相关药品。逐步实现机构内药品采购目录与辖区群众购药需求相匹配。

  举措四 建立完善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转机制

  基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确因参保人用药差异难以满足的药品,应根据参保人用药需求,将处方流转至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解决参保人用药问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转须以电子处方上传为前提,流转处方3日内有效。在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购买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

  举措五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步伐

  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建成互联网医院。规范“互联网+”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复诊服务行为,为复诊患者在线开具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处方,逐步实现患者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复诊服务。

  举措六 长期卧床及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开药品

  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为参保人提供代开药服务,开药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的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代为开药,定点医药机构应认真核准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开药后出具医保结算凭证。社区对特殊困难人群落实定期探访制度,按本人需求和意愿提供药品代开服务。

  举措七 参保人可享受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处方服务

  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根据患者诊疗需求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且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开具4-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患者的就诊开药次数,避免频繁往返医疗机构。

  举措八 优化诊疗流程,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老年人设立优先挂号、就医窗口,提供电话、网络等多渠道挂号就诊服务,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相应人员提供引导就医服务。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