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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职工家庭成员可用公积金互助购房
时间:2022年09月3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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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9月30日

  9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在会上作了“阶段性支持职工家庭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发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缓解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职工家庭互助购房。

  职工购房可提取家庭成员公积金

  ●提取项目及提取人范围

  提取项目包括两类:现金购房提取购房全款;贷款购房提取购房首付款。

  职工家庭成员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

  2.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提取人及配偶没有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提取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全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缴纳契税的《增量房申报表》;全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5.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首付款发票;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6.商业贷款购房的职工,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发放凭证。

  7.申请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提取额度

  1.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全款金额。

  2.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3.家庭互助提取优先提取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账户余额。

  ●办理时限及要求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住房,符合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办结提取。家庭互助购房提取须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市)管理部现场办理。购房职工因故退房的,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须在退房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心返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对退房但未返还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伪造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编造申请信息等骗提套取行为,中心将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解读

  新政实现两大突破

  这次政策的调整相较于原来的政策,主要是有两大突破。

  一是放开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提取。以往,仅允许购买住房且拥有房产产权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职工家庭成员购房,无论产权人是否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就这处房产办理提取。这样,可有效提升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的消费能力,更好保障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放开了首付款提取政策,以往对于贷款购房职工,仅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贷款的限额。本次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样,可在疫情常态化且职工工资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有效减轻贷款职工家庭的后续还贷压力。而且,这次阶段性放开购房提取政策,对于在本年10月1日至本年年末期间新购房的提取职工来说,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门槛的。无论职工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购房还是商业贷款购房,均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有家庭互助提取或提取支付首付的政策红利。

  (沈阳日报、沈阳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