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作新闻发布。
最新出台的“15条”中有两条金融政策措施值得关注:提升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便利度,降低转贷费率,7月31日前,在5天期限内免收资金占用费,对征信状况较好的企业,简化审批要件和程序;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
自“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开展以来,市金融发展局协同驻沈金融监管部门,与全市金融机构一道,通过强化政策供给、资金支持、精准对接和服务保障,保持全市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对快速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总量上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截至4月末,已提供51.7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截至4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已对1.2万户、202.2亿元贷款本息进行延期还本操作;法人银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余额提高至40.5亿元,比年初增加近6亿元。
价格上
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86户小微企业审核贴息174万元;已为4.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拨付贴息资金353万元,惠及266户企业和个人;已对13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851万元。
渠道上
开展精准银企对接。年初以来,组织银企对接200余场,已为176户企业解决贷款29.1亿元;已对接重点企业名单 1327家,对接率达到100%,累计发放贷款 495.8亿元。
保障上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征信保障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和还款安排,合理确认征信情况,保障公众征信权利。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逾期的企业,可给予一定宽限期和手续简化政策,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手续和资料。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