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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58号)
时间:2022年05月04日来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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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05月04日

  根据全省及周边省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5月5日启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法库县区域核酸检测;于5月6日启动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区域核酸检测。
  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属地的安排部署,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凡未按时参加检测的,手机赋“黄码”;未按时参加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