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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咨询育儿假期问题
留言时间:2024-04-06
内 容:

请问沈阳市育儿假每年10天,第一年没休育儿假,可以累计到第二年一起休20天吗?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是每年累计十日,不能二年累计二十日。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与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