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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陪产假工资
留言时间:2022-10-19
内 容:

沈阳市在职男职工生育津贴,当社平工资低于职工实际工资时,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实际工资补齐差额?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关于“陪产假工资”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如您单位申报的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单位申报工资基数计发。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按照语音提示选择医疗保险按键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