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南苇巷XX号一单元,小摊贩占用园区的停车位,堆放泡沫箱子等杂物,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问题点位位于南苇巷XX号1单元门口处和公共停车位上,该单元一户居民为个体经营者,主要经营蔬菜批发,经常习惯性的把经营物品及杂物堆放到公共区域,因存在安全隐患,引发居民投诉。对此,属地皇城街道安排社区和物业雇佣清运车辆,已彻底清除了乱堆乱放杂物。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