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铁西区建大五小区买了套二手房,交易完成后去供热单位缴费并咨询过户,被告知无法过户,理由是前房主有企业采暖费陈欠。我与前房主协商,前房主拒不缴纳该费用并表示欠费的企业已经破产。现在因无法过户影响我采暖费报销,求助有关部门提供解决依据或帮助协商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您所述房产由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西二公司负责供热。您于2021年购买该房产,前房主所在企业存在陈欠采暖费,共计五年,情况属实。
依据供暖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两个方案可以满足您的诉求:
一是原房主所属单位为破产企业,需提供法院裁定相关手续,采取申报破产核销采暖费方式进行处理。
二是原房主所属单位为无经营能力的企业,按照沈房发〔2019〕57号文件《沈阳市民用供热收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五款规定进行处理后,供热企业再与新房主签订供热合同,办理供暖更名手续。
供暖单位工作人员已将问题处理办法告知于您,待您联系到原房主后,可一同前往营业厅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同时供热企业还告知您,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陈欠费问题都不会影响您的缴费和供热。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铁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