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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建议沈阳市引进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留言时间:2022-11-30
内 容:

建议沈阳市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进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有以下好处:1.提升辽宁省的创新氛围,协作中心可以促进创新优化市场环境。2.解决就业,比如苏州的协作中心,每年可新招录几百名研究生本科生来工作。东北理工类高校众多,新的专利协作中心可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其他城市的辽宁省籍审查员也可以回乡工作。3.帮助审查大量专利,目前各市协作中心压力都很大,专利量又逐年上升,如果有沈阳协作中心,可以缓解周边其他协作中心审核材料积压情况。4.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产业,由协作中心牵头,其他产业也会逐渐建立,比如苏州广州协作中心成立后,代理所、专利运营企业等都会跟上,高新园区的企业也会因为协作中心而收益,例如培训企业等。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1

尊重的市民:

  您好。您的建议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目前在全国北京、天津、江苏、河南、广东、四川、湖北7省布局了7个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人事、劳资、财务管理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于2013年10月批复成立,为最后一个批复成立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二、沈阳市申报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情况

  2017年初,为提高沈阳乃至辽宁省科技创新能力,辽宁省政府、沈阳市政府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辽宁中心”,拟投资12亿元。为此省、市领导专程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申建“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目前已经不再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始面向全国优质产业地区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这一情况,2017年4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按照《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7〕20号)和《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及知识产权工作实际,2017年11月17日正式成立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底,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转隶至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三、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2019年6月26日和8月1日,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先后一次性通过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场验收,成为东北三省首家批建并正式运营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产业领域的专利预审服务。负责提供知识产权宣传、专利信息检索、咨询等公共服务。负责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协同保护工作。负责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数据分析等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