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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标 题:可用备案合同申请大学生购房补贴
留言时间:2022-03-01
内 容:

您好,本人2016年于大连海事大学毕业,2018年11月购房浑南区益华御才湾,因消防验收问题迟迟未下房证,因此无法申请大学生购房补贴。经咨询,房证最早于未来2年后下发,但购房补贴政策届时是否会继续存在未知。建议是否可用购房备案合同代替房产证证明购房事实,以此申请购房补贴,达到真正补贴意义,盼回复。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04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补贴范围: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补贴时必须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毕业五年内签订网签合同,但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1月1日后签订),待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需同时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手续申报补贴。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诉求人自述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2018年签订在沈初次购买的首套居住性房产的网签合同,至今未取得本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待诉求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shenyang.gov.cn/ )下载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查看本政策所需提供的要件,在上述文件执行期和规定申报日期内,带齐全部申报材料到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社部门申请。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