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继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方案的汇报。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7月3日举行,拟安排的议题是:审议《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审议《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权开展开发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事项。
会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就相关议题准备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优秀案例推选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视察我市“赛艇之都”建设情况工作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视察市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工作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方案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伟、李松林、陈弘、王新北、曹鹏,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