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务要闻
沈阳多项措施织密城市治理“针脚”
时间:2020年09月06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0年09月06日

  9月5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城市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针对目前市民比较关心的“修马路”和“扫马路”两个重要城市管理细节,市城管系统提出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进行保障。

  首先,从明年开始,为有效实施对破损道路的修复和管养,各牵头部门、区政府在完成道路占用计划后,将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不在挖掘计划内的将不予审批施工。如因特殊情况未报计划,又确需施工的,建立应急工作制度,由市城治办审批。

  其次,各类占道工程不再实行自主恢复,必须委托路权单位恢复道路,并授权路权单位按照恢复面积和恢复次数收取道路恢复费用,不在计划内的临时追加工程,另追加恢复费用。

  第三,工程开工前,实施挖掘工程、建设工程的占用施工单位向道路产权单位缴纳工程费(挖掘费)的责任保证金,出现超面积、超时限施工等情况,由路权单位按比例扣除责任保证金。

  同时,沈阳还将实行道路联合验收制度。(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