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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波代表:根据气温变化弹性调整冬季供暖时间
时间:2020年01月08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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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1月08日

  目前,沈阳市冬季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但根据沈阳市气候特点,每年供暖期之前,气温普遍偏低,致使很多居民室内寒冷难耐,尤其在夜间,许多家庭不得不采取临时取暖措施,如开空调、使用电褥子、电热宝等抵御寒冷。每年供暖启动前数日,各大医院病人也有所增加,特别是老人和孩子感冒发病率剧增,并由此带来一定的医药支出等社会成本。

  为此,邬波代表建议,沈阳市每年应综合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根据温度适时采取提前供暖措施,让沈城居民冬季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温暖、舒适,采暖费用可采用按日计算等灵活方式进行收取。

  邬波认为,随着沈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也更加迫切,居民对于冬季供热时长和室温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冬季取暖不仅要满足百姓御寒的需求,而且要达到令人舒适的温度,故而建议每年冬季依据气温变化弹性调整供暖时间,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使之成为真正的“暖屋”“暖身”“暖心”的利民之举。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王若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