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与全体人大代表一道,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谋划,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推动,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人大机关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全面履行工作机关使命,人大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展现。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厉行法治,积极施展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推动解决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多措并举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从完善法规制度、落实惠企政策、强化司法执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促进提高法治化水平。倾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了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隐性债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行监督推动。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建立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监督,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法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务实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创业、“停车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全民健身以及“菜篮子”工程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民生事项,进行持续监督推进,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推进代表机关建设,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显著增强。
常委会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举措,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突出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对本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加大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力度、统筹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议案,全程跟踪问效,与政府共同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新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优质高效办理,984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有效转化为推动沈阳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现实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持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从制度上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推进“双联系”走向纵深,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和管理,推进代表履职考评信息化,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统筹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促进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
全力创建一流模范机关,常委会履职根基进一步夯实。
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以创建“创新进取追求卓越的模范机关”为目标,扎实推进常委会各项建设,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突出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审议质量,组建常委会“智库”,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工作创新,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后监督进行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系列开拓性成果。着力增强人大工作生机活力,培育践行“忠诚、尚法、卓越、笃学、成长”的沈阳人大精神。举办了“壮美振兴潮、奋进新时代”主题晚会,召开了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筹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实践展示馆,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大机关呈现出科学高效、和谐向上的良好风貌。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联系,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为加快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加强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确保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改林业建设保护条例。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城市建设档案、急救医疗、城乡绿化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依法行使监督权,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听取审议就业促进法、体育法、红十字会法以及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机动车停车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着眼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监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的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全力推动解决就业创业、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民生问题。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城乡绿化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让沈阳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出决定,加快补齐学前教育设施短板。就加强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作出决定,把中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围绕“十四五”规划、就业、养老、人口战略、智慧城市、基层治理等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课题报告,抓好成果转化。拓展完善选举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听取审议履职报告,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激励和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权、担当尽责。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的意识,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内涵,强化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改进提升“双联系”工作,拓展“代表履职通”“监督快线”等平台功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推进代表履职监督管理规范化,完善代表退出机制。对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居家养老”“停车难”“行车难”等跨年度办理的议案建议,要持续发力、善作善成,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学习践行“忠诚、尚法、卓越、笃学、成长”的沈阳人大精神,形成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抓好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讲好人大故事,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工作一流”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密切与区县(市)、乡镇人大的全方位联系指导,加强上下协同互动,加强上下协同互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加强与国外友城、地方议会的友好交流,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大局。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新局面,让全市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