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政府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就全面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3号)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建立“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组建护河员、正风肃纪监督员、志愿者和第三方机构四支队伍,强化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总河长令,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抓好北沙河幸福河湖示范建设。要坚持党政领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条抓块保,推行一个项目、一位河湖长、一个牵头部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模式,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要坚持规划引领,围绕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加快编制专项规划;要强化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实施防洪、供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务信息化建设等工程;要挖掘文化内涵,弘扬水文化,打造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
会议强调,要突出“六个全面强化”: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抓好中水回用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全面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快完成河湖划界工作,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问题清理整治。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坚持水岸同治、源头截污、以岸为主、综合防治,重点抓好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强化水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加强辽河、浑河、蒲河、北沙河等河流沿线生态封育管理。全面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夯实执法巡查责任,创新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河湖治理“施工队长”,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巡河巡湖,注重解决问题,实现常态长效;要加强宣传引导,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