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务要闻
市人大代表赵伟:
以地方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时间:2021年01月27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1年01月27日

  “这几年,沈阳街头电动自行车发展很快,尤其是随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沈阳大量投放,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市人大代表赵伟在看到其优点的同时,也对当前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对全市交通秩序的影响忧心忡忡。1月26日,赵伟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即将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他将提交相关建议,希望能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赵伟提出,应通过地方立法,强化交警部门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管理。他建议,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卖车同时应附赠相关法律法规读本,进一步增强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意识。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管理力度,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区分为不同等级,并依照违法程度依法进行处理。
  目前,电动自行车基本没有任何保险项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出现赔偿难等一系列问题,甚至有驾驶人肇事后逃离现场,使伤者无法得到应有赔偿。“我建议电动自行车应当参照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并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纳入社会救助基金救助范围,以便于事故处理、伤员救助、矛盾化解。”赵伟说,除此,还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驾驶违法的处罚力度,通过经济、行政等处罚手段,增加其违法成本,有效提升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