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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
时间:2020年07月04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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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7月04日

  从2020年1月1日起,辽宁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这是7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是辽宁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定额调整,仍按照退休时间先后划分为5档。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再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