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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依法监督推动居家养老工作
让200多万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时间:2020年10月28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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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10月28日

  10月27日午餐时分,大东区仁爱畅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餐厅里,陈奶奶和两位老姐妹围坐在餐桌旁,津津有味地边吃边聊,餐厅里不时传来她们愉快的笑声。养老,这一关系千家万户和谐幸福的民生大事,在老龄人口比例占全市总人口26.9%的沈阳尤为重要。2019年10月1日,沈阳市第一部专为养老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为全市依法推动居家养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规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连续三年综合运用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同向发力,围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的全方位监督和持续推动。

  2018年

  督办代表议案+启动地方立法

  沈阳市目前拥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0万。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养老服务供给已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本届人大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确定为重点议案,转交市政府办理落实。

  在督办议案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一跨年度立法项目,以法治方式推动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了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从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法规草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就全面介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调研,赴外地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

  《条例》颁布实施+专题询问

  经过三审审议,2019年6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条例》,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服务供给和保障、发展养老产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刚性规范,确保“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治依据。

  2019年8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围绕代表关注和社会关切“十问”居家养老服务。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11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进一步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解决。

  2020年

  课题研究+执法检查

  为深入研究解决制约我市居家养老发展瓶颈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咨询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养老重大课题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确保课题研究有高度、有深度。结合常委会监督工作,推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市委决策、市政府工作举措。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规规定,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和委托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条例》。

  以《条例》实施一周年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新的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监督推动《条例》实施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增强监督实效,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同向同行,持续推动我市居家养老工作,让老年人真正拥有更加安详和幸福的晚年生活。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