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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30日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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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2026年0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围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一)多维拓展主动公开,扩大信息覆盖面。2025年,市水务局以官方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系统性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公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信息、权责清单、党建动态及水务业务资讯,让公众掌握部门运行全貌;对制发文件同步配套文字解读及图解版,助力政策落地;及时公示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市政服务、行政执法等法定公开内容,保障政务透明;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为市民企业提供便捷查询服务,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精准。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高效回应诉求。2025年,市水务局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置机制,提升答复质量与效率。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40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主动沟通并按时答复;对涉密或超出职责范围的申请,耐心说明原因并明确受理单位,确保每件申请妥善处置,维护政务公开严肃性与公信力。

  三、优化发布流程,严守质量底线。为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市水务局从三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印发《市水务局关于公文有关要求的通报》3期,定期通报报送情况,调动各单位积极性;二是严格“三审三校”和分管领导审查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真实无偏差;三是提升传播实效,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68条,向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报送170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36余篇扩大水务工作影响力。

  四、升级平台建设,增强服务效能。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市水务局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与版块布局,整合核心栏目,提升查询便捷度。汛期及时发布雨情、水情预警及应对措施,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平稳,2025年未发生水务领域负面新闻。全年承办建议提案30件,按时办结率、答复满意率、问题解决率均达100%;办理12345热线、“解纾暖”、“市长信箱”等群众诉求87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与落实,局分管领导每半年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围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主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参与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专项方案保障活动有序开展。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9.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0

0

0

0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当前主动公开信息虽覆盖核心职能,但在重大水务项目审批流程、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等关键环节披露不细致,水利专项资金分配标准、使用明细等群众关切的核心数据公开不全面,细节呈现欠缺,难以满足公众深度知情权。

  二是互动回应效能偏低。互动渠道集中于局门户网站留言板块,形式单一且覆盖面有限,在线咨询、投诉反馈的响应时限未完全明确,部分诉求处理周期较长。民意征集、政策意见征询等双向沟通活动开展频次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三是传播载体与检索体验不佳。网站信息分类标签笼统,缺乏精准导航与智能检索功能,公众查找特定水务信息需多级跳转,检索效率低下。

  四是依申请公开答复针对性不足。对邮寄申请中明确诉求的核心信息回应模糊,部分答复存在政策解读不充分、附件材料缺失等问题,未能完全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质量。聚焦重大水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定期更新相关数据,同步配套简明说明,确保公开内容实用、具体、可追溯,切实提升信息含金量。

  二是优化互动回应机制。优化诉求响应与限时办结制度,明确咨询、投诉的处理流程与反馈时限,确保公众诉求及时闭环,主动倾听公众意见,提升参与感。

  三是升级传播与检索功能。针对汛期预警、便民服务、政策解读等内容,制作短视频、图文图解等差异化形式,增加发布频次,扩大受众覆盖。细化标签分类、增设主题导航,强化关键词精准查询,大幅提升信息获取效率。

  四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精度。强化申请诉求拆解能力,聚焦核心问题精准回应,完善答复审核机制,补充必要政策解读和附件材料,提升答复的完整性与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市水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