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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30日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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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打造“阳光财政”上持续加力提效,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2条,其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46条;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财政信息246篇。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在由清华大学与四川大学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中,我市财政透明度继续保持全国前三名。

  积极组织开展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一是开展“政务公开进机关”活动。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在局大门两侧悬挂“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内容的宣传标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进企业”活动。结合全市“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和财政系统“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围绕财政相关惠企政策,选派干部进企业开展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亲清会客厅”活动,深入沈阳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研,了解该公司有关经营问题的诉求,“面对面”倾听企业声音,现场研究解决涉企重点诉求问题,精准回应企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其中结转至下一年办理0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各有1件,行政复议纠错数、行政复议败诉数均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落实信息更新保障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来源权威准确。加大涉财信息网上巡查处置力度,主动收集并及时接收省财政厅、市委网信办转发的涉财舆情信息并进行处置,累计研判财政相关舆情50条,全部处置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完善栏目信息,并围绕财政工作重点,打造了主题鲜明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等专题专栏,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资金投入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等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加强局门户网站管理,建立健全局门户网站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设定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活动情况、门户网站更新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等绩效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1

0

0

1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0

0

1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1

0

0

1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撤诉)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处室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得还不够清晰;二是财政信息宣传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财政宣传,及时、主动、高质量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升财政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创新举措:市财政局持续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和财政部、省财政厅、辽宁日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的沟通联络,大力拓展财政信息宣传渠道。在工作中,采取月统计、季通报、细加工、多综合等措施,切实提高财政信息宣传质量,为财政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