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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29日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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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2026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沈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数据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一)主动公开

  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年鉴和政务动态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9条,其中沈阳市统计局官网发布信息52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4条,共发布政策解读10件。突出反映城市发展亮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计公报》、《沈阳统计年鉴》、《主要经济指标》,全力打造沈阳统计资料精品。每个季度都召开经济数据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经济数据,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4件,已答复144件。其中,受理依申请公开34件,市长信箱栏目群众咨询4件,回复局长信箱栏目群众咨询106件。

  全年共受理电话公开申请92次,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咨询35次,其它电话回复信息咨询57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健全撰稿人拟稿、核稿人复核、处室负责人审阅、分管局领导签批的责任链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安全、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栏建设,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引领作用,我局优化和重新设计栏目和页面,完成网上服务事项栏目调整, 整合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

  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及时清除隐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4

0

0

0

0

0

1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5

0

0

0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0

0

0

0

0

3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4

0

0

0

0

0

1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众互动与响应机制。公众互动环节存在短板,网络咨询留言等渠道的响应效率偏低,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信息沟通诉求。

  改进情况:建立专人专岗负责机制,搭建全局协同联动工作体系,优化网络咨询留言全流程办理规范,切实提升对公众信息需求的响应速度与精准度,保障公众诉求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

  (二)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存在公开内容维度单一,呈现形式较为固化,难以契合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多元化、深层次使用需求。

  改进情况:健全信息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度挖掘统计数据的特色价值,丰富公开内容储备、创新信息展现形式,显著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吸引力,提升公众查阅使用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