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内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化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方面,公布2018年市本级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方面,公布了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方面,对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千余个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梳理,编制公示9大类、432项《惠企政策清单》,增加政策透明度,简化操作规程。
2.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化建设,推动审批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
(1)搭建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于今年2月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上线运行,8月在全市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为目标,系统梳理企业设立和准入运营相关事项的逻辑关系,分类形成各类企业开办、证照联办的工作流程。一是数据汇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已归集70多万户商事主体的800多万条信息。二是业务协同。梳理了企业设立登记审批与12类行业、59种经营范围、146项行业许可的业务逻辑关系,并形成了证照联办的协同流程。三是优化服务。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可享受“一证零表”服务,只凭身份证即可完成登记注册,窗口人员帮助申请人完成材料准备工作,通过系统填写电子申报表单,智能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并转入后台办理,实现登记注册全过程信息“零填表”、申报“零要件”、准入“零门槛”。截至目前,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已在市区两级共15个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共为1914户企业提供了“一证零表”申报服务。
(2)搭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综合便民服务平台于今年12月20日上线试运行。平台以应用汇聚、能力支撑、店铺管理、用户评价为特征,以手机APP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互联网统一入口,已接入身份证进度查询、医保参保缴费、公积金还款方式变更、煤水电气缴费等48项应用;平台建立了用户中心,个性化精准推送用户可能需要的各类服务;建立了网上支付中心,为用户网上支付缴费提供能力支撑;引入“政务淘宝”理念,对平台内进驻部门实行店铺化管理,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评价体系,评价的结果计入用户满意度指标。
3.公开办事信息,深入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索引化办事指南》,构建易看易懂的政务服务需求侧索引化流程图,使企业群众可以按图索骥,一次了解一个事件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和材料,避免多头跑、反复跑。目前,已梳理出“开饭店”“开医院”等需求化“套餐”。二是编制《群众办事通》,围绕群众全生命周期主要经历的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阶段,初步形成“群众办事通”梳理事项清单共259项,其中,市级办事事项238项,区级办事事项21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利用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2月印发了《关于家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意见》(沈营商局发〔2018〕2号),在全市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2018年2月印发了《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沈营商局发〔2018〕3号),在非工作时间内,重点项目服务对象因办事需要或特俗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加班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
2018年5月起草并在网上公布《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沈政发〔2018〕18号)。
2018年5月,我市被列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沈阳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沈政发〔2018〕33号),建立一整套适应北方地域特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
2018年11月起草并在网上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沈政发〔2018〕45号)。
制订《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预许可阶段监管细则(试行)》等监管方案,加强对承诺制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制订《项目建设单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依托“信用沈阳”平台实现对项目单位的信用监管。
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应填写信息公开审核单,提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办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予以公开。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我办纪检组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指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做到工作人员专业,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查阅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
1.2018年共参加2次新闻发布会。为了让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政府营商政策信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我们与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广播电台及《沈阳日报》合作推出《营商观察》《助力营商》和《聚焦营商》专栏,共播出204期。同时,创办《沈阳营商》报刊,围绕当期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策划报道内容,到目前为止共刊发5期;建立“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营商信息,打造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宣传平台。目前,公众号共推送360篇文章,累积阅读量78586次,关注数达6752人。
2.开设“营商新政讲堂”,已举办10期,组织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公安局、沈阳海关、省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燃气集团、供电公司以及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等13家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围绕企业关心关注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海关信用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企业报装接电业务”和“企业用工问题”等27个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营商新政讲堂”开设以来,受到企业、群众的广泛好评,2100余人现场受益,更多企业和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华网、沈阳日报等媒体获取信息。
3.制度化召开企业座谈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切实了解企业需求,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分行业、分规模、分批次召开了12场涵盖十几个行业、226家企业的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主动问需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对企业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选择有借鉴意义的、可操作性强的,汇总后转交相关单位采纳吸收;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能解决的一一予以答复,未能当场解决或需要后续研究协调的,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负责人员,持续跟进。同时,建立企业座谈会交流微信群,搭建网上沟通渠道,方便企业随时随地谏言献策。通过企业座谈会,共征集家企业、行业的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139条。
4.持续推进“企业服务日”活动开展。为贯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起草了《关于在政府系统设立“企业服务日”实施方案》,组织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以政策宣讲、企业咨询投诉受理及走进企业等方式,每周五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细化和规范“企业服务日”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主动服务意识,保证活动的持续性。2018年“企业服务日”共开展508次,共有37246名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其中,服务企业138331人次,解决企业实际问题20751件。
七、“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2018年5月15日,我局开展以“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建设美丽沈阳”为主题的行政审批政策咨询活动。
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在主动公开服务意识方面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要提升。
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改进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人员教育,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