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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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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03月2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卫生健康委根据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 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 号)和《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8〕99 号),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决策预公开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按照“合法合理、客观及时、便民务实”的原则,从制度建设入手,抓住重点,全面有效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委门户网站栏目已建立了卫生简讯、基层卫生、党建工作、健康教育、综合管理、政策法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15项一级栏目,法律法规、规划信息、家庭发展、医政医管、双城双创等51项二级栏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下设13项三级栏目;同时设立了微信发布平台。在委机关档案室建立政府信息查询室。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卫计委共收到市政府交办建议提案84件,其中:市人大建议44件(主办28件、协办16件)、市政协提案36件(主办21件、分办2件、协办13件)、省人大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省政协提案1件。全部按规定办结。


  四、开展政策解读及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健康扶贫工作。印发《沈阳市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沈卫计传〔2018〕6号)、要求各区、县(市)组建工作队,利用春节群众返乡期间深入扶贫人员家庭开展政策宣传和医疗服务。落实市委部署,制定《沈阳市卫生计生系统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沈卫计发〔2018〕53号),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2.医联体建设工作。我市共组建60家医联体。其中城市医联体19家、县域医共体3家、专科医联体(区域内、区域外)23家、远程协作医联体6家、城乡医联体9家。我市32家市管三级医院、3家驻沈省、部队属医院全部牵头参与医联体建设。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8年,市卫计委全面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严格落实《2018年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方案》部署,紧密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便民、利民、惠民的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工作理念,凝聚共识、同心向力,充分展现了为民的决心,创新的信心,惠民的真心,高标准完成全委营商重点工作和省市赋予各项任务指标,系列营商创新举措的惠民效果持续显现。

  4.医养结合工作。我市2014年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6年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同时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市197个应开通为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全市注册营业的198个养老机构全部能够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办结31件,其中当面申请10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8件,同意公开16件,部分公开6件,不同意公开9件。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共受理各级各类诉求2543件,其中沈阳市12345市民热线转办信件 1440件,民心网诉求平台868件,市长信箱转办153件,人民网省长板块转办2件,人民网市长板块转办2件,省长信箱转办2件,8890平台转办76件。 


  七、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组织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参加活动部门203个、工作人员1493人,共接待群众17439人次、解答政策咨询14495件次、发放材料7571份,受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处及市民高度赞誉。“测一测,政府报告知多少活动”,组织机关及委属单位16938人次参与答题,参入率达92.7%,受到上级和群众高度肯定。一年来,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9 篇,委机关LED屏《今日要情》制作 265 期,省卫生计生委手机报刊发128条,省卫生计生委网站报送信息98 篇,市委信息处《沈阳信息》、《今日要闻》报送信息262篇。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卫生健康委近年来共出台了《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沈阳市卫生健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等23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目前均有效执行。

  (二)继续做好“三公开”工作

  适应机构改革新要求,对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委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完善。并适时对“三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2018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仍有一定距离,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