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
沈政发〔2026〕6号
2026年07月0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服务业大会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6〕9号)要求,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聚焦重点领域,有力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加快建设东北现代服务业中心,力争到203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7300亿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一)科技服务业。

  1.科技研发。发展原创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服务。培育研发中介、智能设计等新业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及服务。到2030年,累计培育国家科技领军企业15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工业设计。支持企业拓展空间计算、数字孪生、混合现实等新技术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三维建模引擎等技术提升设计能力。办好工业设计大赛。到2030年,累计培育工业设计领军(品牌)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3.计量与检验检测。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实验室能力验证。加强双碳计量体系建设,争创省级碳计量中心。到2030年,新获批国家(省)级质检中心7家,筹建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4.中试服务。布局建设高能级中试集群。支持中试基地开放共享。推动领军企业建设独立运营的中试服务机构。支持科研院所开展公共中试服务。到2030年,累计建设中试验证平台2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5.知识产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专利导航、价值评估等专业服务发展。到2030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浑南科技城、铁西生命健康城、沈北先进制造产业园等专业孵化器。综合运用“先投后股”“创投基金”等模式孵化未来产业项目。布局“高能级+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矩阵。到2030年,累计建设专业化孵化器160家,培育技术转移机构达到15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现代物流业。

  7.货物运输。发展海铁、公铁联运,推动“一单制”“一箱制”服务扩面提效。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推动中欧班列与TIR国际公路运输联动发展。到203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8.仓储。改造升级老旧物流仓储设施和冷库,建设农产品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等设施。推动商贸物流企业应用智能仓配、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到2030年,累计建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培育商贸物流数智改造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9.航空维修。利用自贸区沈阳片区资源优势,做强民机维修服务,支持企业提升辅助动力装置、起落架等维修能力,拓展整机、复材、零部件等深度维修服务。依托军机整机制造能力,支持企业承接军机维修业务,打造专业化维修基地。到2030年,航空维修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实现年均增长2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软件信息业。

  10.软件。聚焦高端行业应用软件、工业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支持企业研发推广首版次软件,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软件品牌。到2030年,营业收入超亿元软件企业达到33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信息传输。提升5G、5G—A网络供给能力和覆盖质量。挖掘北斗应用市场,提升北斗应用规模。布局6G产业,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到2030年,累计建设5G工厂30家、5G—A基站1000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数据和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造一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数据应用产品。推广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到2030年,“四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13.人工智能。发展智能机器人研发应用,加快建设东北亚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到2030年,累计突破人工智能关键技术60项,研发通用、行业大模型35个,智能算力规模达到30000P。(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

  14.低空服务。打造“低空+”标杆应用场景,发展农林植保、应急救援等低空服务。推进邮政无人机物流试点建设。支持法库通航产业基地拓展低空服务业态。到2030年,低空总飞行小时数达到70万小时,获批低空航线总公里数达到734公里。(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公安局)

  (四)金融业。

  15.银行、证券和保险。创新“科创积分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落实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完善基金体系,推动跨境结算系统与日韩蒙俄等东北亚国家互联互通。到2030年,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突破6万亿元,保费收入超900亿元,直接融资规模超4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

  16.融资租赁。支持企业拓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模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推广“园区集合贷”“投贷担贴”等产品。到2030年,融资租赁业务余额突破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五)节能环保业。

  17.节能降碳。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绿色服务发展。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到2030年,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创建省级以上零碳园区3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18.环境治理。发展农业绿色高产技术及废弃物利用、污染治理等业态,提升节水评估、环境监测等专业服务水平。引导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19.回收利用。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依法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产品。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网络。到2030年,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总量达到315万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高端商务业。

  20.专业服务。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高水平律师事务所。提升商务咨询、会计审计、广告等专业服务水平,培育知识产权租赁等新业态,推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乡建设局、沈阳仲裁办)

  21.人力资源。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于洪、浑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招聘大模型等服务产品。到2030年,累计培育人力资源企业(机构)1600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会展服务。办好制博会、东北亚国际消博会等重点展会,引培专业化、产业化品牌展会。鼓励企业参加外埠展洽活动。到2030年,全市各类展会场次达到300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3.总部服务。引导大型企业在沈非独立法人机构向高端职能总部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向总部型企业转型。推进金廊沿线中央商务区、和平湾数字经济总部基地建设。到2030年,新增总部企业35家,商务楼宇闲置率降至20%以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七)居民服务业。

  24.社区家政。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扩面提质。建设物业服务监管平台,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培育高品质家政服务品牌。到2030年,累计培训家政服务行业技能人才2.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

  25.沐浴休闲。完善沐浴行业标准体系。引导沐浴企业发展差异化服务,培育“沐浴+”融合业态,扩大沐浴博览会等活动影响力。到2030年,累计培育沐浴业规上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26.宠物服务。发展宠物食品、用品、诊疗、美容、托管、保健等业态。推动于洪富星宠爱小镇、苏家屯东北亚宠物交易中心数智化升级。办好“沈宠”品牌活动。到2030年,宠物活体交易额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八)养老托育服务业。

  27.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做强公办养老机构。扩大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服务供给,做优智慧养老服务品牌。到203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2万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8.托育托幼。推进国家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城市建设,打造“安心托育”品牌。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推动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工作,促进普惠托育发展。到2030年,普惠托位占全市托位总数比重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教育局)

  (九)健康服务业。

  29.医疗健康。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智医助理”系统应用。强化医师“西学中”培训。打造医美特色品牌。到203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0.预防保健。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运动数据分析、营养咨询等服务。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文旅体服务业。

  31.文化旅游。改造提升存量旅游项目,丰富红色游、研学游等服务业态。发展低空旅游,推动景区开通低空观光航线。创新发展婚旅经济,深挖票根经济。到2030年,接待游客总量达到3亿人次,旅游收入突破3700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2.体育健身。办好东北超赛事,促进文旅体商深度融合。改造智慧体育公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延时开放。到2030年,年均举办体育赛事达到1600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发展改革委)

  (十一)住宿餐饮业。

  33.住宿业。引培高端知名酒店品牌。发展主题酒店、非遗民宿。支持住宿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到2030年,累计培育营业额超5000万元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34.餐饮业。借助辽菜产业经贸交流活动等渠道,提质培优餐饮企业。推广“跟着美食游沈阳”品牌,升级西塔、八经咖啡小巷等美食街区。到2030年,累计培育营业额超5000万元企业6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十二)批发零售业。

  35.批发业。鼓励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立数智化供应链平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升级和信息化改造。到2030年,累计培育销售额超100亿元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6.零售业。推进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建设,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零售主体。发展社区微冷仓、前置仓等即时配送业态。推进农村电商“千集万店”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三)房地产业。

  37.房地产。推动“好房子”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2030年,累计建设高品质住宅项目40个、改造老旧小区400个,城镇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三、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十四)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服务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十五)平台载体支撑工程。推动完善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引导产业集聚。建设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一站式”产业服务综合体。盘活重点商务楼宇。(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十六)产业数智赋能工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传统服务业场景。建设面向垂直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培育数智化转型服务商。(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十七)标准品牌建设工程。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家政、餐饮等服务业标准制修订。打造一批“辽宁优品”质量品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十八)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深化国家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服务型制造企业扩容增量。支持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十九)对外开放合作工程。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文旅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四、健全政策体系

  (二十)深化改革创新。清理服务业领域不合理标准和限制性措施。深化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完善服务业统计监测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局、统计局)

  (二十一)丰富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养老金融供给。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市级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医保局)

  (二十二)加强人才支撑。引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职业教育“双元制”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二十三)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停车泊位、充换电站等设施建设。改造升级老旧街区、商圈。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十四)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审批监管协同机制。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整治服务业领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