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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5〕17号
2026年01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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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6—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6—202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打造智改数转“沈阳模式”,为全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示范。到2026年,完成全市制造业企业全面评估,编制行业智改数转指南,实现规上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分行业分级别形成智改数转规下企业清单。加快建设东北亚具身智能创新中心,打造1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到2027年,制造业智改数转水平进一步提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推动规下清单内企业基本实现智改数转全覆盖;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改数转企业和优秀服务商。累计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20个以上、培育国家级试点示范20个以上,引育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10家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75%、9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域评估诊断工程。

  1.搭建评估诊断系统。完善沈阳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立智改数转评估诊断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评估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企业评估诊断。摸排企业智改数转现状,完善智改数转评估诊断指标体系。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分阶段推进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评估诊断,“一企一策”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按年度编制智改数转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改造转型工程。

  3.实施分层分类改造。构建分层施策、分类指导的多维度智改数转工作推进体系,引导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赋能”。推动智改数转基础薄弱企业开展基础级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具备智改数转基础的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升级;智改数转基础较好的“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提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实施行业链式转型。以企业订单、技术、数据为驱动,通过链主企业引领、平台资源赋能、数据要素融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实现智改数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链式”转型经验。到2027年,累计打造10个“链式”转型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提升园区(集群)实数融合能力。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和国产化软件迭代升级,提升园区(集群)实数融合能力。聚焦智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和绿色发展,打造高标准产业数字园区(集群)。到2027年,累计培育2个国家级高标准数字园区和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数融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编制行业智改数转指南。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集群、21条重点产业链,针对设计仿真、生产管控、质量检测、仓储物流等关键领域,征集一批优秀行业解决方案和场景实践案例,组织制造业领军企业、智库机构等联合编制智改数转指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关键能力提升工程。

  7.提升装备智能化支撑能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全链条实施装备智改数转更新改造,实现生产设备、信息系统、产业链上下游数据互联互通和智能应用场景落地。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智能装备和智能终端产品,采购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标准的智能装备。到2027年,滚动实施智改数转新型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促进工业软件创新迭代。鼓励软件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并推广应用,推动国产化软件替代,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认证,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每年推广应用市级工业软件示范产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9.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挖掘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等环节应用场景,打造工业智能场景矩阵,培育应用标杆。发展具身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智能终端等产业,加快建设东北亚具身智能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鼓励企业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行业垂类大模型及专业小模型,培育一批工业智能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基础设施优化工程。

  10.提升网络基础能力。加强企业外网建设,优化部署5G基站、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扩容骨干传输网络,按需调配200/400Gbps超高速、超大容量传输系统。加快企业内网升级,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运用5G、时间敏感网络、工业光网等技术改造升级网络,加快IT—OT网络融合。打造一批行业垂直、特色应用、技术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在产业园区(集群)推广。持续提升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水平,发展云网协同、算网一体、固移融合等技术。到2027年,累计建设10个5G混合专网,全市数字传输骨干网带宽达到90000Gbps。(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

  11.加强算力建设供给。优化市域算力空间布局,持续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赋能产业转型升级,面向企业提供“算力券”。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制造业企业运用算力开展数据分析处理,生成推理模型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按需部署边缘计算节点,推进5G网络与边缘计算深度融合,促进云网边端协同。到2027年,累计基础设施算力规模超5000PFlops。(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五)实施融合发展工程。

  12.加快工业数据要素赋能。建立工业数据要素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沈阳市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平台。积极开展数据采集、资产入表、分类分级管理和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依托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打造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到2027年,完成数据要素登记企业达到500家,累计打造工业高质量数据集示范项目1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

  13.提升云平台应用水平。鼓励通讯运营商和云平台服务商开发符合行业特点的轻量化、低成本云应用产品,形成“上云用平台”产品目录,推动中小企业广泛使用。到2027年,应用上云服务企业达到100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六)实施示范培育工程。

  14.打造数字化标杆示范。建立逐级培育体系,分行业分层级培育一批优秀智改数转企业,争创国家、省级智改数转和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北斗+”等重点领域场景应用。到2027年,打造省、市级智改数转示范项目12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培育服务商梯队。坚持“外引内育”相结合,引入、培育一批行业资源广、技术能力强的智改数转服务商,建立分类服务商资源池。鼓励服务商打造适配企业的产品,持续拓展市场,提升技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实施服务保障工程。

  16.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健全网络安全监督检查、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应急处置、数据保护等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等全流程安全防护。加快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产品研发和应用,培育一批工业信息安全企业、服务机构和安全防护星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构建校企合作创新模式,定期开展人工智能、网络数据安全人才培训,培养复合型数字工匠。每年开展数字技能人才培训2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18.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充分发挥免费评估诊断、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示范奖励等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投贷联动,提高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额度,加大对企业智能装备更新改造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运用融资租赁、担保等方式实施改造。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资金,构建多层次、宽领域政策支持体系。(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19.扩大对外合作。深化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和服务商交流合作,引进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项目。定期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借鉴优秀企业智改数转经验和管理方式,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全流程组织推进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强化多级政策联动,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及时总结智改数转成果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凝聚发展共识。开展多形式、精准化宣传推广,解读制造业智改数转相关政策,扩大示范带动效应,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