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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体旅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5〕14号
2025年10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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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体旅消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体旅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文体旅办发〔2025〕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文旅发〔2025〕17号)要求,繁荣文化体育旅游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着力释放“文化产业有基础、体育有优势、旅游有特色”的综合效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文体旅产业区域协同发展,当好辽宁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排头兵”,加快建成文化强市、体育强市、旅游强市。力争实现接待游客人次和游客花费快速增长,到2030年,全市文体旅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以上,文体旅产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为我市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提振消费进阶工程。

  1.活动焕新行动。迭代升级“春天花正开、夏日享清凉、秋韵情意浓、冬日雪暖阳”四季游活动,推出踏青游、避暑游、冰雪游等特色游线路。培育“歌迷之都”演艺经济、“赛艇之都”时尚运动、“球迷之城”赛事观光等新品牌,持续做优“厂BA”“街BA”、面包节、啤酒节、动漫展等特色品牌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活动不少于1500场次,实现“天天有场景、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四季都精彩”。(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体育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消费扩容行动。落实“百城百区”文旅消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旅游产品预订和服务平台推出消费券、购物满减、积分兑换等形式的惠民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景区、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引入沉浸式剧场、艺术展演、运动健身、康养体验、主题餐饮等多元消费业态。推动博物馆研发特色文创产品。支持文体旅企业通过投资合作、品牌输入等方式,创新打造市集、园区等消费场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文体惠民行动。做强中国(沈阳)喜剧电影周、沈阳旗袍文化季、沈阳艺术季等特色活动,构建城市文化矩阵。面向大学新生、中高考考生提供景区游览优惠,引导消费意愿。扩大沈阳城市燃卡合作商户范围,整合“吃住行游娱购”全链条消费优惠,激发市场活力。每年举办沈阳艺术季、百姓春晚等文化体育惠民活动2500场次以上,持续提升城市文化消费品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全龄服务覆盖工程。

  4.亲子业态孵化行动。鼓励重点文化娱乐场所在重要节假日推出亲子剧场、互动魔术秀等特色演艺项目。支持文体旅企业创新开发沉浸式亲子乐园、运动休闲乐园,融合AR/VR等技术打造家庭互动IP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出文物考古、工业探险等个性化、定制化亲子线路,提升活动体验感和趣味性。引导经营主体推出儿童主题客房、亲子民宿、帐篷营地等特色亲子产品,满足多样化亲子住宿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商务局)

  5.研学经济深耕行动。支持文博场馆开发特色研学课程,整合高校、科研院所、机器人科技馆等科教资源,打造“历史研学”“红色研学”“工业研学”等精品线路,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开发“研学+非遗”“研学+科技”等融合产品,构建多元化研学产品体系,打造沉浸式、互动式研学项目,提升消费吸引力。(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银发经济增效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新业态,依托优质医疗和生态资源,开发田园旅居、社区养老游等多元化养老旅游项目,创新打造温泉疗养、中医药养生等适老化旅游场景。推出中医康养、工业怀旧、生态漫游等主题旅游线路,鼓励企业开通银发旅游专列。支持景区、酒店实施适老化改造,推动“医养+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政局)

  (三)场景创新攻坚工程。

  7.科技融合破圈行动。积极培育文体旅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利用元宇宙、AR/VR/XR等数字技术,发展沉浸式演艺、数字文旅、电子竞技、智慧体育等新业态,打造沉浸式文体旅主题街区等新型消费场景。加快动漫产业发展,支持原创品牌开发,引进电竞赛事、游戏主题展览等新型消费项目,发展“谷子”经济,打造东北地区二次元文化集聚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商务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首发经济领航行动。打造“沈阳首发季”品牌,推出文博场馆首展、院线大片首映、运动潮流首秀等系列活动,全年引进各类品牌首店100家以上。开辟“低空+旅游”新赛道,开发直升机观光、无人机灯光秀等特色产品。充分利用沈阳冬季“不太冷、不太远、不太贵”优势,创新举办冰雪节、冬捕季等主题活动,打造“玩冰戏雪”消费新品牌。持续举办“欢洗季”等活动,推出沐浴福利优惠,提升“沐浴休闲之都”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晨夜经济激活行动。推动重点景区、城市公园、博物馆、城市书房(书屋)、小剧场等延长早晚开放时间。重点围绕晨购、晨游、晨赏和夜游、夜娱、夜动等场景,推出早市、市集、文化夜市、体育夜市、灯光篮球等晨夜消费项目,打造“畅游24小时”文体旅消费新名片。(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文体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发展要素聚合工程。

  10.金融助力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文旅专项信贷产品,支持文旅企业依法依规享受政策优惠和补贴。支持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加大对民营、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发行文化和旅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加强项目指导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文化旅游广电局)

  11.项目引育行动。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文体旅项目倾斜。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精准招商引资、引智,吸引头部文体旅企业来沈投资兴业。建立健全全市文体旅项目动态管理库,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推进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

  12.职工乐游行动。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满足职工旅游休闲需求。启动“职工美丽乡村游”等活动,推出涵盖生态观光、非遗体验、红色文化等主题的特色职工旅游线路,发放专属“消费券包”,并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基层工会依法依规拓展会费使用范围,推出职工专享福利,全面激活职工文体旅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五)服务环境创优工程。

  13.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打造“宠客”“听劝”服务品牌,开通12345—9“迎客”专线,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我是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双语导览、行李寄存等暖心服务,提升“两站一场”文旅驿站服务水平。提升改造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开通假日旅游直通车,打造多功能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推行文旅服务数字化升级,完善“易游沈阳”小程序功能,优化线上预约服务,提升文旅服务便捷度和体验度。(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营商局)

  14.入境游突破行动。落实“引客入辽”“引客入沈”相关政策,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城市营销推介,举办“你好,沈阳”全球推介会、亚洲旅行商大会等国际交流活动,推出适配“240小时免签”政策的旅游产品。加快发展入境旅游,指导重点景区提升便利化支付服务水平,优化线上预约及购票功能。推动离境退税商店增量扩容,丰富离境退税商品供给。加大我市海外媒体账号宣传力度,提高入境游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政府外办、财政局、税务局)

  15.消费护航行动。建立市文化旅游广电、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旅游产品价格监测机制,依法查处不履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积极构建安心、暖心、放心的文体旅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常态化推进与动态调度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优化整合市、区县(市)两级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品牌活动打造、新业态培育和消费场景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文体旅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统筹用好各级媒体平台资源,系统开展主题宣传和精准营销,持续提升沈阳文体旅消费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