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相关工作部署,为全力推进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统领,通过科学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综合保护利用盛京皇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确保三年内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街国家步行街及历史文化名城项目实施等目标,将盛京皇城打造成为东北地区历史文化地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充分体现“沈阳之根、沈阳之魂”的独特魅力,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保护至上,功能完善。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普查、排查,强化濒危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注重嵌入文化、商业、旅游等功能。
(二)物化活化,精致精细。深入挖掘、活化历史文化资源,推出系列活动和项目,充分展示沈阳的独特魅力。
(三)空间疏朗,交通顺畅。通过腾迁办公用房、资产置换、优化交通组织、增建停车设施等措施,提升环境品质。
(四)多元共建,系统管控。有计划地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景观复建和综合利用工作,畅通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的渠道。
(五)单元优先,综合呈现。以历史文化和特色商业资源为载体,合理划分实施单元,项目建设要强化各单元功能定位,充分考虑单元间组合关系,呈现完整的盛京皇城“文-商-旅”特色功能区。
二、工作任务
聚焦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盛京皇城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中街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三条主线,开展工程实施、管理服务、创建申报三项工作,落实空间环境提升、管理服务升级、核心品牌创建三大任务,实施19类“88+N”项目。
(一)工程实施方面(共计58项)。
1.修缮重点建筑(14项)。
(1)修缮国家级、省市级文物建筑(2项)。国家级备选项目:沈阳故宫油饰彩画工程、沈阳故宫大政殿组群台明修缮工程、红楼群东围墙基础加固及墙体修缮工程、红楼群2号楼、3号楼、4号楼及东警卫楼修缮项目工程。省市级备选项目:满铁奉天公所修缮工程、东三省官银号修缮工程、奉天商务总会修缮工程、盛京城墙遗址修缮工程等。(实施主体: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沈河区政府、市工商联)
(2)修缮历史建筑(10项)。备选项目:正阳街170号、帅府后巷传统民居、老天合丝坊,测绘局宿舍、同仁医院、布丁酒店、算盘厂、妇婴医院北传统民居、羊尾巷民居、帅府东巷1号建筑等。(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
(3)修缮怀远门和抚近门风貌建筑(2项)。(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
2.提升完善中街步行街(5项)。包括中街沿街立面整治提升、中街亮化、路灯改造提升、完善城市家居和街头小品、地面铺装提升等。(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商务局、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3.提升完善通天街(2项)。包括通天街提升完善施工建设、中心庙绿地F座加固维修。(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
4.提升完善井字街路(3项)。包括沈阳路、正阳街、朝阳街景观综合提升。(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
5.提升完善市政设施(2项)。包括钟楼南巷、官局子、恒隆东等11处线杆入地、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6.提升完善特色胡同(15项)。通过立面完善、景观提升、丰富业态等措施提升官局子、头条、孙祖庙、耳朵眼、三益、长安寺、吃货等15条胡同特色风貌。(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
7.提升完善住宅小区(1项)。通过政府引导、社区共建、全民参与等方式,提升完善皇城内既有住宅小区,形成可参观空间,充分展示传承历史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
8.建设特色文化旅游项目(遗迹景观展现类)(3项)。打造盛京皇城核心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体验空间,备选项目包括:钟鼓楼景观展现,肃亲、成亲、睿亲王府及兵部文化旅游体验馆等。建设都城隍庙会特色商业设施。(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9.建设交通配套设施(3项)。建设景区内部、外部交通标志标识,缓解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提升旅游景区交通的可进入性。通过疏导过境、引导单行、控制流量、办理内部停车证等交通组织优化手段,优化交通组织和管理,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整合各类停车资源,并进行智能化管理,重点建设旅游区内生态停车场、通天街地下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形成科学供给的停车系统。(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10.建设旅游配套设施(5项)。建设“一核多辅”的游客中心体系。打造景区旅游慢道系统,增设旅游步道、旅游区公共信息导向标识系统等。建设直饮水系统。建设特色代步系统。建立旅游公厕系统,对现有公厕进行提升完善,建设3A级旅游公厕。(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城乡建设局)
11.拆除部分建筑(5项)。对影响核心景观风貌建筑进行拆除。备选项目:故宫西南侧建筑、通天街沿线相关建筑、帅府舞厅东侧建筑、大东门农贸市场、奉天基督教会旧址临街住宅。(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
(二)管理服务方面(共计24项)。
1.资源优化活化利用类(招商运营)(3项)。利用帅府红楼群建设民国历史文化体验区。利用东三省总督府、东北电信管理处旧址改造为具有沈阳特色的文博展馆。对闲置文物及历史建筑进行项目策划,开展定向招商,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体验场所。(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业态优化提升转型类(招商运营)(3项)。推进功能置换,疏解非皇城功能。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皇城旅游及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引导商场及皇城内重要节点建筑调整业态,倡导品牌概念,引导独立门店的老字号、地方特色、文化创意等品牌向街区集聚。集聚“文化+”功能发展夜经济,打造中街路文化风情夜经济带及沈阳路特色文化主题经济带。(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文化优化提升类(4项)。深入挖掘整理盛京皇城老建筑、老字号、老胡同、满族特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强化与现代创意手段相融合,不断丰富景区产品业态。深化沈阳博物院文创系列产品研发。做强盛京皇城智慧文化品牌。提升旅游区文化主题辨识度。(实施主体: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沈河区政府)
4.服务优化提升类(6项)。开展景区综合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智慧景区建设。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完善旅游区管理体系。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深化文旅连续体空间设计与营造。(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5.实施保障类(6项)。
(1)开展规划编制。包括编制《盛京皇城提升完善规划建设指引》以及开展遗迹景观展现类项目前期研究等。(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2)开展方案设计。包括编制《盛京皇城总体风貌设计》,完善《中街立面提升完善设计方案》《通天街提升完善设计方案》及开展三条井字街路、特色胡同提升完善方案设计等。(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开展项目策划。策划文化旅游动线,充分利用“老建筑、老故事、老字号、老胡同”等特色资源,打造皇城特色旅游新动线等。(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4)制定文化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相关经验,结合我市现有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并出台文物及历史建筑项目活化利用等方面支持性政策。(实施主体: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5)充分借助外部力量。通过多种方式,联合有经验的咨询机构全程参与项目策划、建设、运营等各个阶段。(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
(6)开展市场化融资。市、区两级国资公司联合搭建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PPP模式和PPP基金等筹资方式实施市场化融资,明确融资还款主体和本息偿还资金来源。(实施主体:城投集团、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国资委)
6.违建拆除类(2项)。综合治理皇城内违章广告牌匾,重点拆除中街及通天街两侧违章广告牌匾。拆除皇城内违章建筑,重点拆除沿通天街三个街坊的违章建筑。(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
(三)创建申报方面(共计6项)。
1.创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3项)。(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创建申报首批国家级步行街(3项)。(实施主体:沈河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商务局)
三、实施计划及资金分摊原则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从2020年起,计划用三年时间实施全部项目建设。其中:2020年开展56项,2021年开展26项,2022年开展6项,2022年底完成项目综合验收工作。
公共事业建设项目以市、区两级财政投资为主;商业运营项目以市场投资为主。市、区两级财政投资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34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在沈阳市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和沈阳市盛京皇城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规划建设组(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沈河区区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担任。
规划建设组(工作专班)主要任务:负责统筹协调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汇总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领导小组,落实督导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统筹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对方案实施全过程业务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编制建设计划。统筹、指导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跟踪并督导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沈河区政府要按照市级工作模式理顺工作体制,形成上下一致、连接顺畅的市、区两级工作体系。
(二)压实主体责任。沈河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起始时间、完成工作的频率、责任人等。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组织穿透、逻辑闭环。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在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建设项目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方案由沈河区政府进行初审,通过后由工作专班汇总并上报市政府审定,重大事项须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对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项目优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