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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04月17日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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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部署,推进市人大关于加强盛京皇城地区综合保护利用议案办理工作,根据《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结合盛京皇城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中街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相关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统领,综合保护利用盛京皇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体现“沈阳之根、沈阳之魂”的独特魅力,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注重科学规划,统筹开展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确保三年内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街国家步行街及历史文化名城项目实施等目标,将盛京皇城打造成为东北地区历史文化地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原则

  保护至上,功能完善;物化活化,精致精细;空间疏朗,交通顺畅;多元共建,系统管控;单元优先,综合呈现。

  四、工作任务

  聚焦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盛京皇城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中街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三条主线,开展工程实施、管理服务、创建申报三项工作,落实空间环境提升、管理服务升级、核心品牌创建三大任务,实施19类项目。

  (一)工程实施方面(共计58项)

  1.修缮重点建筑(14项)。

  2.提升完善中街步行街(5项)。

  3.提升完善通天街(2项)。

  4.提升完善井字街路(3项)。

  5.提升完善市政设施(2项)。

  6.提升完善特色胡同(15项)。

  7.提升完善住宅小区(1项)。

  8.建设特色文化旅游项目(遗迹景观展现类)(3项)。

  9.建设交通配套设施(3项)。

  10.建设旅游配套设施(5项)。

  11.拆除部分建筑(5项)。

  (二)管理服务方面(共计24项)

  1.资源优化活化利用类(招商运营)(3项)。

  2.业态优化提升转型类(招商运营)(3项)。

  3.文化优化提升类(4项)。

  4.服务优化提升类(6项)。

  5.实施保障类(6项)。

  6.违建拆除类(2项)。

  (三)创建申报方面(共计6项)

  1.创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3项)。

  2.创建申报国家级步行街(3项)。

  五、实施计划及资金分摊原则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从2020年起,计划用三年时间实施全部项目建设。涉及公共事业的建设项目,以市区两级财政投资为主;涉及商业运营项目,以市场投资为主。市、区两级财政投资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3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按照“加强领导、市区协同、专班推进、定期调度”的原则,在沈阳市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和沈阳市盛京皇城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规划建设组(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沈河区区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担任。

  规划建设组(工作专班)主要任务:负责统筹协调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汇总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领导小组,落实督导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统筹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对方案实施全过程业务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编制建设计划。统筹、指导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跟踪并督导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沈河区政府要按照市级工作模式理顺工作体制,形成上下一致、连接顺畅的市、区两级工作体系。

  (二)压实主体责任。沈河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起始时间、完成工作的频率、责任人等。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组织穿透、逻辑闭环。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在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建设项目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方案由沈河区政府进行初审,通过后由工作专班汇总并上报市政府审定,重大事项须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对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项目优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