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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北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沈政〔2025〕92号
2026年01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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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沈阳市沈北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沈北新区政〔2025〕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沈阳市沈北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国家及省、市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沈北新区打造成为国家全域生态文旅示范区、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产业基地、东北农产品及食品制造重要集聚地、辽宁省科教融合创新发展高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沈北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0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93.07平方千米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大功能空间,构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多中心、网络化空间格局。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推进沈北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生态空间保护,整合提升辽宁沈北七星国家级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功能,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效能。完善城镇空间功能,创新城市更新模式。

  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1个中心城区+1个重要功能区+2个重点镇+3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推动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统筹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市蓝线、绿线等规划控制线,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落实保护线管理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实施严格保护,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注重风貌塑造,通过城市、村庄设计优化空间形态,提升城乡风貌品质。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强化区域交通联系,优化道路网系统布局,构建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强化对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