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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沈政〔2025〕59号
2025年08月2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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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人民政府:

  《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康政〔2025〕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县要指导胜利街道、北三家子街道认真组织实施。

  二、筑牢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落实《规划》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及管控要求。落实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农业空间布局。落实村庄分类布局,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发展。保护卧龙湖等重要湿地,提升辽河生态系统功能。优化生物化工、塑料与新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与食品制造等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对顺山屯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城乡景观风貌。

  四、构建国土空间基础支撑体系。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五、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你县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