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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政策解读
2025年08月28日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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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也为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康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依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号),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级政府审批。参照《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康平县胜利街道和北三家子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公开发布。

  二、主要内容

  《批复》包括筑牢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筑牢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落实《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及管控要求。落实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第二部分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农业空间布局。落实村庄分类布局,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发展。保护卧龙湖等重要湿地,提升辽河生态系统功能。优化生物化工、塑料与新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与食品制造等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对顺山屯遗址等历文化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的城乡景观风貌。第三部分是构建国土空间基础支撑体系。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第四部分是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文件解读人:王艺瑾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8261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