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准确反映城市地价分布规律和价格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我局更新了沈阳市辖区(不含辽中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及出让金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基准地价及出让金标准
2.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3.沈阳市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4.沈阳市辖区(不含辽中)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5.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