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临空经济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年02月13日来源: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字体: ] 打印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为建立完善的沈阳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机制,高效推动临空经济区建设和发展,依据《辽宁省开发区条例》以及沈阳市开发区管理相关办法,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建设临空经济区经验,2023年起草形成了《沈阳临空经济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年底印发实施。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与时俱进保障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推动临空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对《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

  二、制定过程

  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成立工作专班,对修正后的《办法》进行了社会公开意见征集、相关部门及相关区人民政府意见征集,并履行了专家论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废止原《办法》,印发实施新《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9条。明确了政策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沈阳临空经济区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机构及职责、管理权限、工作机制、政务服务、财政管理、财政分配、土地利用及征收管理、开发运营、规划土地管理、投融资方式、产业发展导向、跨区域发展、干部人事制度、非核心发展区管理及施行日期等。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白冰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8377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