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年初发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将其中1个事项移出,形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二、调出事项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提报的《沈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在推进过程中因编制背景发生变化,不再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印发。
三、公布实施
调出事项经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已履行调出目录程序。根据《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对《沈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将该事项移出,形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司法局
文件解读人:果凌之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376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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