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家屯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政策解读
2026年01月05日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也为苏家屯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依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7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5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辽政〔2024〕12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家屯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公开发布。

  二、主要内容

  《批复》包括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等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落实《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及管控要求。第二部分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农业空间布局。落实村庄分类布局,合理引导村庄建设发展。保护东部低山丘陵、浑河、北沙河等重要河流及支流等生态系统功能。优化城镇空间,在促开放、增动力、提质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结构,打造沈阳南部高品质生态宜居新主城,支撑沈阳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建设。注重内涵式发展,统筹做好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空间保障,逐步推动涉农街道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第三部分是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统筹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综合提升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城市蓝线、绿线管控要求,完善绿地布局,构建蓝绿交织、城园交融的城市开敞空间体系,提升绿化环境品质。重点保护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史迹、古代城防文化遗产。展示“花园城市”特色,构建“浅山林地、田园城景、水韵郊野”的总体城市风貌。第四部分是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第五部分是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依据经批准的分区规划,科学编制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文件解读人: 赵书鑫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2323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