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04月15日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一、文件下发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25〕7号)精神,部署和推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025年4月1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函〔2025〕2号),对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调查的重要意义

  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如期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及时查清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方面的变化情况,准确把握人口发展态势和流动规律,对于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查的时间和内容

  调查标准时点是2025年11月1日零时。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的对象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本次调查将在我市13个区、县(市)抽取一定数量的住户,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涉及我市约4万住户、9.2万人。

  五、调查的工作步骤

  调查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调查准备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0月)。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调查机构,落实调查经费,制定调查方案,开展调查试点,选聘和培训调查人员,开发部署数据处理软件,区域划分与绘图,开展住房单元核实等;

  二是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主要工作是:开展现场调查,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三是数据处理发布阶段(2026年1月—2026年4月)。主要工作是: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发布主要数据;

  四是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2月)。主要工作是:开展课题研究,出版调查年鉴及相关资料。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和实施工作。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沈阳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沈阳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七、调查工作需要广大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公众了解这次调查,新闻媒体会及时发布、宣传调查相关情况。调查开始后,被抽中的住户会由政府选聘的调查员上门进行调查,需根据调查员的询问来申报调查所需信息。调查取得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这次调查将采用多种安全技术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对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积极配合调查员开展调查。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统计局

  文件解读人:张晔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29280